第94章(第3/4页)

万云给万雪寄了两回电子表,有时候孙家宁万雪夫妇会联合同事,一同买皮鞋、西裤、口红、发夹、小孩儿的衣衫、巧克力、奶粉这些平水县少见的东西,汇款和电报一起发过来,万云就会拉着丹燕嫂出去逛街,日子总算慢慢铺排开来。

但,远远不够,一个月才寄那么一两回东西,其他时间万云可都空闲着呢,她始终想找点其他事情做。

丹燕嫂这人很会找乐子,早上把一天的饭菜做好,送两个孩子去上学,老朱出门去,小妮儿交给婆婆带,剩下的时间就是她的了。现在天气热,日日和万云交好,更是成天拉着她到处去串门,教万云打拖拉机和斗地主,不过万云对赌博这件事向来是厌恶得厉害,十次有十一次,都是叫不动她的。

有一回,万云留丹燕嫂吃饭,做了三个家常小炒,算是她的拿手好菜。

冯丹燕很给面子,赞不绝口,一个小炒牛肉几乎被她吃光了,不住说:“阿云,好吃!你这做得比小饭店的还入味!”大饭馆她没去过,小饭馆还是打过不少牙祭的。

“喜欢吃就多吃点。”万云中午都一个人吃饭,难得能有人陪一陪自己,也很高兴,“我们老家很难才买到牛肉,没想到村口菜场每天都有。城哥也喜欢吃呢。”

“你炒菜这么好吃,干脆跟我去工地卖盒饭好了。”冯丹燕双眼一溜,“也不用做太多,每顿炒个一荤一素,再搭配着米饭,只要油水足,干净一些,肯定有人买。你院子里还有大铁锅,做大锅菜正合适,条件比我那儿还方便。”

冯丹燕的话,让万云的心狠狠跳了一下,看着眼前吃了一半的菜,再看看自己的手,心想,是啊,她怎么就没有想到呢,丹燕嫂能去工地卖面条儿,她为什么不能去卖盒饭?广州不论是大小餐馆,都有卖盒饭的,便宜贵的都有,她不做复杂的,就做些简单的。

这些日子天天鬼打墙似的乱撞,一时想着自己只是这偌大城市里的蝼蚁,一时觉得不能错过这城市里的每一个机会,总是患得患失的,却忘了自己本身最擅长做什么,万云暗想,自己真是笨,怎么来到大城市就露怯了?幸好丹燕嫂提醒。

把环境变化看得过分重要,把自己看得过分渺小,又把机会看得无限多,乱花渐欲迷人眼,其实本质上根本没有改变,她还是那个需要靠自己双手挣生活的万云。

这个念头一旦想通,万云这阵子飘着的心,总算落地了,仿佛这一刻,她开始彻底融入如今的新环境中,对自己要做的事有了明确的打算。

冯丹燕只是随口一提,让她提出更多的一件来,那就没有了,只会说好吃好吃,剩下的,就要靠万云自己去摸索了。

晚上,桂春生和周长城都回家吃饭,有时候过了某个钟点还不见人,那就说明他们不回来了,谁都预测不准今天工作上有什么事,会不会延迟回家,但没什么事,两人都是回来吃饭的,所以万云每次都是等他们到家了才开锅下菜。

桂春生以前一个人住,总是这里那里一顿,没个固定,现在有人操持家庭,家里有人气了,小院儿又布置得舒舒服服的,没什么事,他一下班基本上就回家待着了,这么一段时间下来,已经吃惯了阿云做的饭菜。

可人在外头,总有应酬的时候,不回来吃饭不说一声,又显得没有交代,桂春生深觉这样长期下去,不是个办法,这两日便找人打听拉电话线的事情,费用加起来要四千五,还得排队半年,因为找了熟人,可以提前两个月,意味着他们家里年底就可以装电话了。

万云在饭桌上听了桂老师的打算,有些不可思议:“啊?桂老师,为了打电话告诉我回不回家吃饭,就特意装个电话吗?也太不划算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