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章(第4/7页)
应时安面带微笑,“罗涛,最后一次机会,说还是不说?”
罗涛:“……该说的我都说了。”
应时安说:“有个人你需要见见。”
沈砚把穆昔和陶璇带进审讯室。
陶璇一看到罗涛,便愤怒地说道:“就是他!是他撞了我!我想起来了!”
罗涛愣愣地看着陶璇。
陶璇悲愤道:“他的车停在路边,我想去求救,没想到他启动车子开过来,他撞了我。我被撞倒后,还有两个人过来,他们三个在车灯前商量怎么办,然后他把另外两个戴面具的人赶走了!剩下的事,都是他处理的!”
*
宁静的深夜,月光朦胧,三个人站在车灯前商量该怎么做。
唯一没戴面具的人将另外二人赶走,然后他匆匆离开,她一直在车下。
不知过了多久,他回到车前,确认她的脉搏,又在街边坐了十几分钟,她的意识消失后,也没见他叫救护车。
有陶璇的证词,应时安找到处理这起案件的交警,比对时间后发现,罗涛的确有可能在时间上造假。
他称自己立刻将陶璇送到医院,实际上他是在处理了某些事后,等陶璇没动静了,才报警。
他是在等她去死。
可惜陶璇命大,活了下来。
但她的运气又不够好,什么都没记住,还失明了,罗涛放弃找她麻烦的想法。
陶璇的证词还耐人寻味,罗涛与二人汇合后,二人被赶走,他又离开一段时间才回来,这段时间他去做了什么?
穆昔看了一遍当年的卷宗发现,陶璇母亲伤在腹部,但不只有一处创口,而且地面还有拖行的血迹。
可以说是凶手刺了死者两刀,但也可以说,这两刀不是同一个人刺的。
刑侦队加大调查力度,随后又发现罗涛始终和一伙人保持不正当的关系,他早有偷窃前科,绝不是只干一票就收手。
有证据和证人的指控,罗涛终于承认所有罪行。
*
潘学民不喜欢读书。
老潘家就这么一个男孩,父母希望他能有出息,总是拎着皮鞭逼着他去学习。
但潘家虽然不富裕,生活却也过得去,尤其是有父母和两个姐姐的疼爱,潘学民被惯的无法无天。他就是不喜欢读书学习,也不认为读书有多重要,他的设想里,毕业之后去工地找个活儿就行了。
潘学民果然没能念高中,他和几个朋友一起四处找活儿干,赚辛苦钱。
还没长大的男生聚在一起容易走弯路,潘学民也不例外,他和几个朋友吵着要“上道”,要去纹身,要抽烟喝酒。
后来抽烟喝酒学会了,但纹身没纹成,针尖刺入的第一下,没长大的孩子便痛得乱叫,说什么都不肯再继续。
潘学民在隔间,怕被同伴们嘲笑,咬牙硬挺着,纹到一半才跑。
本以为会被耻笑,没想到他已经是最英勇的,气得潘学民追杀他们一整个月。
他们几个人狠不下心做什么坏事,混了几年混够了,便都去找正经工作来做,到年纪的去娶妻生子,联系越来越少。
潘学民喜欢上跑步,不过在去跑马拉松之前,他就和孔永新认识,是孔永新带他一起去的马拉松队。
潘学民和孔永新相识只是意外,俩人去抢电影票,竟然买到同一个座位,争执一番后决定一起挤一挤凑合凑合。
两人年纪相仿,能聊的话题很多,很快成为朋友。
潘学民得知孔永新喜欢跑步,便约着他一起去跑,孔永新带他一起去跑马拉松。
在队里,除了孔永新,潘学民和其他人都不太熟悉,但队里有个罗涛认识孔永新。他不太喜欢罗涛,总觉得他心里藏着大事,不坦诚,但孔永新和他走的很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