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打开记忆之门(第4/6页)

“可她并不承认是你女朋友。我是这么听说的。”亦水岑说。

周立愣了片刻,“那又如何,她虽然不接受我,但也不拒绝我。”

“你爱她?”

“爱,我相信她总有一天会接受我的。”

“她死的那天,曾有人看到你们吵架,是这样吗?”

“我们是吵了架。”

“可据说你对她千依百顺。”

“任何事情都有例外,警官。”

“你的例外是什么?”

“我一直忍受着她的冷漠,我以为有朝一日一切总会好转,可是谁想到她的心像石头一样。那天我们看了电影,我喝了点酒,于是我亲了她一下,她却发狂似的要我滚蛋。我做错了什么?我们是以恋人的身份出现在公共场合的,我对朋友介绍她时,我总是说‘这是我女朋友’,她自己也承认这一点,可是有谁见过,亲了自己女友一下,就像犯了天大的罪过似的?”

“可能不只是亲一下那么简单吧。你身上有抓痕。”

“是的,她跟我动了手,她失控了,跟我有什么关系?难道这就证明是我杀了她?”

亦水岑当然并没有全信周立的话。法医在陈若梅的指甲里发现了皮屑,检验证明皮屑是周立的。

当亦水岑把这些证据摆在周立面前时,这个年轻人苦笑一声,并不说话。

“我们查了你的电话,那天晚上你和她分开后,你给她打了电话,是吗?”

周立不置可否。

“你和陈若梅发生口角后,心中愤懑,你打电话给她,让她来你的住所,也许你说要把什么事情跟她说清楚之类的话,她就来了,想要结束你们的关系,你却在这个时候企图强暴她。”

周立呆呆地看着亦水岑。

“因为你觉得很窝囊,对吧?”亦水岑说,“别人都能和自己的女友过美满的二人生活,而你却不能,于是你愤怒了,你要她跟你上床,她当然不肯,死都不肯,于是你就用刀割开了她的动脉,并将她关在卫生间里不让她离开。”

“如果是那样,我为什么不先强暴她?”

“因为你爱她。先奸后杀是禽兽所为,你不会那么做,你只是因为愤怒和自尊才杀了她。”

“你凭什么这么说?!”周立大叫。

“因为我们在你的卫生间里发现了陈若梅的血迹,虽然你清洗得很干净,但还是留下了少量证据。你大概不知道,沾过血的东西,即便你使劲清洗,一滴酚酞就能让其现形。我们对你卫生间的地板做了血迹确证试验,结果呈微弱的阳性。你杀了她之后就趁着夜间没人,将尸体背到小池子里丢掉,然后烧掉了自己带血的衣服,就是这样。”

“我没有这样做!”

“我们在池边的树林里发现你的脚印,而且还是带血的。”

周立双手抱头,痛苦不已,再也不作任何辩解。

由于证据确凿,周立被警方以故意杀人罪起诉,然而,就在法院最终宣判的前两天,周立在看守所自杀,他用一根铁钎刺穿了自己的脖子。

事情再清楚不过了,对亦水岑来说,这是一个很简单的案子。凶手很快被抓到,并且很快畏罪自杀,一切很快风平浪静。


亦水岑告诉华默他要带走那张画。华默有些犹豫不决。

“对警察来说它没多少意义,可是对我来说意义深远。”

“你和这件事到底有什么关系?”华默郑重地问,“上次你说过你被一个神秘电话缠上,可说得很简略。我说出了我所有的事,你也没有理由对我隐瞒你遇到的事。”

“必要的时候我会告诉你的,不过现在我必须走了,我有一大堆事情要做。”

亦水岑叫了一辆出租车,直奔张文的住所。他现在必须逼迫张文说出实话。

张文不在家,亦水岑只好在他家楼下等着。在等待张文的过程中,亦水岑小心地展开手中的画,陈若梅的面容立刻呈现在他眼前,虽然他没有看到过这女孩活着时的样子,但他还是被那面容深深吸引,那眼神里有一种难以言说的忧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