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九十四章 我要杀人,谁敢有意见?(第4/4页)
按照《大夏律》的规定,设方略诱取良人为奴婢、为妻妾子孙,杖一百,徒三年。
略人略卖,即贩卖与购买之人,皆同罪,充军流放。如拐卖人口在三人以上,或是怙恶累犯,戴百斤大枷,示众一月,然后发配到边关充军做苦役。
若犯人累犯三次,要被发配到极远地永远充军,犯人死了,其子孙替之。
采生折割者,也就是故意割伤弄残儿童。犯下“采生折割”罪的人贩子,一旦被官府抓获,按律凌迟处死,涉案人员,不论主犯从犯,同罪而论,严惩不贷。
律法虽严,国朝的官员也差不多能做到按律惩处,但这压不过略买人口的暴利以及有些畜生的包庇。
贾琮敢肯定现如今查到的这些人,不过是别人抛出来的弃子,其背后还有藏得更深的黑手。
而且这些被抛出来的弃子亦是诱饵,诱使他去咬钩。但贾琮没有犹豫,他要看看真正的幕后黑手到底要做什么。
是搅乱山西的局势浑水摸鱼,还是有更深的谋算。
不管对方的真正目的是什么,贾琮只想干一件事:无论敌人要算计什么,无论对方抛出什么诱饵,他都接了。
别说是什么布政使按察使,他贾琮要神挡杀神,佛挡杀佛,直到杀出个朗朗晴天,杀出个天道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