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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走警途1993
第210章 不是虐待罪,是故意伤害(致死)(第3/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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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关于刘小梅故意伤害(致死)案的若干法律意见》
虐待罪(致死):最高刑期有期徒刑七年。
故意伤害罪(致死):可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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