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铂金包和乐高(第3/6页)

但每一次这样的念头浮起来,罗曼都会恨自己不争气,恨自己并不是真的在享受何平的“好”,她需要假设周慕孙在不远处观望这一切(并且感受到妒意),才会觉得快乐。

周慕孙擤了擤鼻子:“当然是因为有你才叫噩梦。”

罗曼不肯相信自己就这样“贱”。

“梦到什么?有我吗?”

何平迟迟没有“告白”,罗曼倒也不急着确定关系:行业里这种工作伙伴+暧昧对象的情形很常见,用Ken总的话就是,男女关系是一切项目的润滑剂……

周慕孙说嗯,做噩梦了。

所以当何平问她,下周他去长沙出差,她要不要“一块去玩”的时候,罗曼并没有太诧异。

罗曼说你昨天没睡好啊。

但她还是拒绝了。

坐下来吃了没两口,周慕孙就打了个哈欠,然后一发不可收拾,到晚餐的后半段,他几乎就不再进食,而是坐在椅子上,右手虚虚地拢作一个拳头,捂着嘴,一个接一个的打哈欠。

当然不是为了周慕孙守身如玉,她只是很务实地考虑到,万一到时候她的身体对何平表现出天然的抗拒——岂不是给俩人的合作平添不愉快?

“我不知道。”过了会他补充说:“你有时候那种聪明的,和自作聪明的样子,都还蛮可爱的。”

面对她的婉拒,何平只是淡淡地回了个“哦”。

“那你喜欢我什么?”

罗曼有点慌,项目此刻还生死未卜,她不能惹何平不高兴——她决定找补一下,她在微博上刷到了一张胡歌的照片,赶紧转给他,并且说:“我怎么感觉你俩长得有点像,不过你比他有味道。”

“我又不缺人给我做饭。”

何平回了个“抱拳”的表情,说不敢当。

“那你还跟我在一起。”

罗曼看他形容冷淡,再接再厉道:“真的呀,咱俩第一次是在傅先生婚礼上碰面的吧?那时候还很热,晒得我蔫了吧唧的,结果一看到你,我就活过来了。”

“我知道。”周慕孙说:“你一看就不是会做饭的人。”

夸男人帅总是没错的,因为无论是富商、才子……都有一个靠脸吃饭的梦想。

她把下巴抵在他的肩胛骨上,闷声笑道:“我骗你的。其实我连电饭煲加多少水都不知道。”

只有周慕孙这种正儿八经靠脸吃过饭的,才会刻意在商务场合把自己捯饬得糙一点,以求别人看到才华。

罗曼黏得更紧,她快乐得有些忘形了,所以她像任何一个热恋男女一样回溯:“你记得咱俩第一次吃饭吗?我在那跟你装逼,说北京没有好吃的粤餐厅,我闲得没事的时候会做脆皮烧肉、鱼香茄子煲……”

何平总算说,等我回来,我把平台的人约出来吃个饭,让他再看一眼——咱们争取这次过会。

晚饭是周慕孙下厨的。罗曼抱着他腻歪,他说你出去吧:“厨房里有油烟。我喜欢摸你头发,所以不想它变得黏糊糊的。”

可惜罗曼先等来的,是自己的重磅丑闻。

这一天她除了等待什么也没做。

很久以后这个八卦也在行业里被津津乐道:

罗曼觉得30岁的生日被一个体面的男人送上一只birkin包,意味着,她在这个虚荣、势利的世界里赢得了一席之地。

那段时间因为多地疫情爆发,进京政策格外严格,何平五湖四海地跑,14天行程卡里少说也有三四个省份,万一哪个中风险了,他就回不了北京了。

诚然这个有点太“烂大街”了,小红书上都没人再晒普皮的。但一样东西,只有你拥有了,才能够去说它俗,你没有,就只是吃不到葡萄才说酸。

保险起见,他特意带上了一个干干净净、行程码只显示北京朝阳的备用机,把平时用的手机留在了北京。

罗曼心里倒是真有期盼已久的礼物:一个birkin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