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末路狂花(第2/6页)
她现在是知道了,那种“被懂得”的情绪,对一个女人来说是很要命的。他让她误会自己是如此与众不同,满足了她一种隐秘的、从未被触达的虚荣心,他们之间连肉体的触碰都没有,但当他抬起长睫毛覆盖下的眼睛,冷静又专注地看向她,说“我明白”的时候,她觉得其他人的爱意都显得如此浅薄。
确认她行情不佳后,他终于喊:“钟倾城!”
他周身的气质和远超同龄人的心智让她优越感尽失,她跟普通女孩一样茫然:他到底爱不爱我?他只对她表示出“懂得”。
然后迎着她惊讶和恼怒的眼神,他款款地问:“你好吗?”
他俩在一起的时候总是她说,说自己的家庭、成长和困惑,很久以后她才敢大胆猜想,他或许也被她展现出来的那个陌生、光鲜的世界唬住了,但当时她完全不敢做此想法。
钟倾城瞟了眼四周的人,脸上挂着象征性的微笑,实则气血翻涌:这就是她的前途毁灭者。
余乔乔在未婚夫的舅舅家一住就是一礼拜。
前男友继续文质彬彬地叙旧:“我父母跟傅先生有些生意上的交集,你怎么会在这?”
跟那年头的许多不宽裕的男大学生一样,他穿了套一看就是为了求职上班添置的西装,但这把其他人弄得缩手缩脚的衣服,被他的肩膀身形一撑,就显得匀称、自在起来。余乔乔脚一滑,一屁股墩在了台阶上,他听到动静,抬起头来,余乔乔看到了他英俊又沉静的脸。
钟倾城随口说:“我跟朋友一块来的。”
余乔乔参观了一圈,觉得没什么意思,正想编个理由开溜,下楼的时候,一低头,看到了站在客厅里的周慕孙。
她朝他身后招招手,前男友掉转头看,罗曼跟陈凯西相互搀扶着走过来。罗曼今天为了在余乔乔面前挣个气势,所以踩了一双十公分的高跟鞋,鞋钉掉了,走路深一脚浅一脚;陈凯西本来就是为了八卦而来,打扮得很素净。
未婚夫的舅舅是颇有名气的建筑师,他邀请这对年轻人去自己设计的山顶豪宅住两天。
前男友露出一种了然的神情,他看这三人都不像是能跟傅先生有交集的样子,又想到闲鱼上现在有种生意模式:一些女孩想去“名流”的婚礼上钓凯子,有人就把自己的请柬转卖。
未婚夫当时在香港工作,家人劝说她先转机到香港,“让他陪你玩几天”。
尤其是罗曼笑嘻嘻说“一会每桌吃饭不会还每桌写名字吧?我可是混进来的”之后,他就更确信自己的判断了。
她其实无心向学,但更抗拒回国——家里给她挑选了未婚夫,“非常适合当丈夫”,但小公主想要的不是“适合”呀,是天塌地陷的一刹那。
前男友颇为感慨地看向钟倾城:“一转眼,三年多了……”
余乔乔认识周慕孙的那年,24岁,从美国回来过暑假。
看钟倾城不为所动的样子,他加重了语气:“要是你那时候听我的,咱俩结了婚……”他伸长脖子,环顾四周:“我们婚礼排场应该不输这个吧。”
罗曼扭头,眼前的人她没见过,但一眼就能认出正是周慕孙的前妻,余乔乔。
罗曼翻了个巨大的白眼。
“帅吧?”有人在她耳边轻声说:“我第一次见到他的时候,他屁都不是,穿着Zara的西装,但我还是一眼就在人群里看到了他。”
刚认识的时候,罗曼就搜过钟倾城的八卦,在百度输入她的名字,后面紧跟着的联想词是“包养”、“校鸡”、“公交车”……点进网页,还能看到当年的爆料贴截图,她看完第一反应就是网友真是太好煽动了,男方看似给钟倾城花了许多钱,但真正给她买的东西寥寥无几,大部分花销都是一起吃饭出游。
罗曼叹了口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