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部 残更不寐 第六章(第3/13页)

绵涯一怔。

所以即使百思不得其解,现在他也忍住好奇,不再问了。

也亏他天生有认人的本事,很快就从记忆里找出这个不太熟悉的家伙——当年在军中选拔试中见过,这家伙不知是哪一营里挑出来参加选拔的。

苏锦超哪里肯答应。

「狼裔?」

开始时苏锦超总要追问绵涯,他是怎么做到的,但绵涯每次都神秘地笑笑,回答说,「你认了小肉虫这个名字,我就告诉你。」

「你认识我?」狼裔微微挑起好看的眉。

本事如果不够大,连限定的自己分内的吃食都未必可以领到。

绵涯笑了笑,「从前远远见过一面。」

苏锦超摇头,心里很惊讶绵涯为什么每次都可以弄到超过定额的吃食,在人人都想多吃点的民夫群里,这样做可要相当有本事才行。

一面之缘罢了。

「还要吗?」绵涯变魔法似的,又从怀里掏了一个馒头出来。

当日选拔试,狼裔很丢脸地被长怀踢下擂台时,绵涯刚好站在擂台下看热闹。

苏锦超每咬一口,就要伸直脖子,拼了命咽下去,好半天,总算吃完了。

「你就是长怀说的那个救了他的恩人?」绵涯问。

两人沉默着把粥喝完,绵涯又从怀里拿出两个馒头,分了一个给苏锦超,馒头掺着不知道什么杂粮米糠,又硬又难吃,可如果不吃,明天的活哪里有体力去做?

长怀把船撑离岸边,任它随意飘在水面上,放下竹篙低头进来,正好听见绵涯发问。

又心忖,贵族就是贵族,喝个陈米粥,竟然也能喝得这样斯文。

他立即瞪着狼裔,目光既是警告,又带着一丝尴尬的恳求。

再瞅一眼。

狼裔脸上露出邪气的笑意,对绵涯说,「救他一命,我可是拼上了自己的性命。幸好长怀也不错,明白知恩图报的道理,所以他发了誓,要跟在我身边,为我服务三年。」

绵涯蹲在地上,一手端着瓦钵,眼角瞅着他,见他一声不吭的慢慢喝着,心忖,这小子要是老实起来,倒也不惹人讨厌。

「三年?」绵涯扫长怀一眼,「那大王那边怎么办?」

苏锦超接过瓦钵,低头嗅了嗅米粥,倒不是馊的,只是透着一股霉味,他皱了皱眉,默默地开始喝。

「就是,长怀也放不下你们那个大王,所以后来,他又害我不得不再拼上自己的性命,救了你们大王一个手下,小柳你应该认识吧。」

「吃吧。」

潜入永殷太子府,把小柳救走,还放上一把火,烧得半天红云。

不一会,他又忽然从另一个地方钻出来,手里已经端了两个装得满满的瓦钵。

这丰功伟绩要是被抓住,确实是要赔上一条命的。

绵涯走向发饭处,脚步轻松,鞭伤对他来说似乎一点妨碍都没有,苏锦超远远看着他消失在人群中,像一滴水混进了井里。

狼裔这样说,倒也不算夸大。

再去劳累了一天,饿得眼睛发光的人群里弄吃的,更不知要惹出什么事来。

但狼裔的说话、表情、态度,都带着令人不舒服的邪魅,也许是因为他那张脸实在漂亮得天理不容,同是男人的绵涯见了,总觉得有一种想揍他一顿的欲望。

真是娇滴滴的公子哥儿,今天去倒一杯凉水,就差点被人打了。

当然,绵涯只是想想罢了,先不说狼裔现在摆出来的关系是友非敌,就凭他从狼裔身上嗅到的危险气味,就足以提醒他不要小看眼前这家伙。

绵涯一把将他拖了回来,翻个白眼,「等你领饭食回来,我都饿成干尸了。还是你给我坐着吧。」

「难道你也要小柳知恩图报,为你服务三年?」绵涯没好气地问。

一直以来,打水领饭这种事都是绵涯去干,今天他因为自己被皮鞭抽了一顿,苏公子还是挺有同情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