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部 残更不寐 第四章(第2/7页)
能用一个耳光把一个人抽飞,那是很大、很大的力道。
他成了一只,会咬人的,来自现代,无视权威的彪悍小土狗。
人都有动物般的保护自己的本能,尤其是学过多年武艺的高手,脖子这样重要的地方一旦被制住,反击绝对是厉然而毫无余地的。若言的脖子被咬住,手动得比脑子还快,他只是抽飞凤鸣,而不是掐上凤鸣的脖子,爆发指上劲道直接捏碎凤鸣的喉骨,已经是不幸中的万幸。
所以当他的血被激成滚烫的江流,横冲直撞如阿曼江最湍急的支流,他完全忘记了眼前这男人的可怕和危险,忘记了自己最害怕的人正是若言,忘记了自己身在一个理应最畏惧,直指心魔的噩梦。
但依然是……刚刚还英勇彪悍,又踹又咬,活力无限的小土狗,一掌之下,就成了一条躺在地上一动不动的死狗,不,是一朵被扇得七零八落的奇花,花瓣凋零,凄厉美艳,而异香愈发扑鼻。
他是这样想的,也是这样去做的。
「凤鸣?」
他从来没有忘记过当初自己对妙光说的话,宁要天下人负我,不要我负天下人。
若言叫了一声。
他从开始到现在,不管掉到哪个世界,不管受了多少教训,都还是那个满腔热血的莽撞大学生。
他靠近了,但不敢鲁莽地把他抱起来,他不知道凤鸣断了几根骨头,断在哪里。
他本来,就是一个做事不顾后果的笨蛋。
指尖在小巧而倔强的鼻尖下一伸。
他被赋予了许多特殊的身份,西雷鸣王、萧家少主、蒙天神恩宠的智者、西雷王的爱人……但归根结底,他只是凤鸣。
舒了一口气。
电光火石的刹那,凤鸣脑子里被咆哮的冲动占据,压根没有多余的脑神经去思考自己是天底下第一个敢脚踹离王的人。
至少还有呼吸。
那么敢于在离国寝宫,踹离王一脚的超级无敌勇敢行为,又该怎么算?
指尖再拂过脸颊,不知道是不是错觉,脸颊颜色苍白,却很热,热到烫着了他的指尖,像冬天刚刚蒸熟了去了壳的鸡蛋白。
遥想当年,「不要帝王」的杜风,只是敢于在离国大殿和离王若言对峙,就已经被无数人仰慕膜拜,有资格列席为本时代最勇敢潇洒的标志性人物之一。
被摸着脸,刚才大概被抽到晕过去的凤鸣,颤颤黑长睫毛,眼缝打开一丝。
例如,离王。
若言又舒了一口气。
而有的人,是不能踹的。
「告诉我,哪里痛?」情急之下,忘记了自称本王。其实是想问,刚才砸在地上,哪里受伤了?若言精通医道,知道如果受了内伤或断了骨,必须弄清楚情况才能搬动他。
例如当胸踹一脚这种事,如果你踹的是一个奴隶,或者以贵族的身份踹一个平民,又或者以高高在上的王族身份,去踹一个贵族,都是小菜一碟。
凤鸣冷冷的,没好气地翻白眼。
可即使是凤鸣,也知道这个世界其实有时候真的很不公平。
哪里都痛!混蛋。
凤鸣是个公平主义者,他的信仰是公平、公正、公义……等等诸如和公字有关的字眼,一般来说他都认真信奉。
手痛、脚痛,左脸一定肿很大,是麻中带着刺痛,还有……牙床好痛……刚才那一口,和用力啃上砖头差不多,这脖子上的肌肉是怎么练到这么硬的?
光裸的晶莹如玉的脚板,隔着金线绣以异兽的王袍,踢上硬实如墙的胸膛,肉、布、肉之间的接触,不可能发出太大的声音,但沉闷的响声闪入耳际,如惊雷、如咆哮,如电流在开阔幽暗的寝殿里四处流窜。
不知道容恬脖子上的肌肉是不是也这么硬。
腰身一缩一弹,下半身以不可思议地角度曲起,再一蹬,狠狠的,毫不犹豫的,踹了若言当胸一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