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第6/7页)

我们跟随着他,因为必须如此,因为我们需要一个战士,一个领航员,一件钝器,来帮我们达到目的。至少,我紧跟在他身后的时候是这么想的。我需要卡尔,是出于高尚的理由。我要救人性命,我要赢得胜利。

而我也像哥哥一样,拥有一副自己的拐杖。可他不是金属的,而是烈焰血肉之躯,有着古铜色的双眸。如果我能放他走该多好。如果我足够强大,能让他随心复仇该多好。生或死都遂他的愿,该多好。但是我需要他,我找不到让他离开的力量。

尽管距离鱼市还远,街巷里仍然弥漫着一股难闻的气味。我拉起披肩捂住鼻子,想挡住它。那不是鱼,我能确定,其他人也一定意识到了。

“不该走这条路。”卡尔伸出一只手想拦住我。但我从他胳膊下面钻过去了,法莱紧跟着我。

我们从路边溜进一座废弃的小花园。这里一片死寂,房屋和商店的窗子都紧紧地关着。花木烧毁了,地上一片焦黑灰尘。光秃秃的树上吊着几十具尸体,头面紫涨,绳索勒住脖子。他们全都赤身裸体,只留着各自的红色奖章——并不精致,只是木雕的牌子,缀在粗糙的绳端。我从没见过这样的链子,一直盯着它们,好不去看那些死人的脸。

根据气味和嗡嗡乱飞的苍蝇判断,这些尸体挂在这儿已经有段时间了。

我对死亡并不陌生,但这些尸体比我见过的——或造就的那些,都要可怕得多。

“因为《加强法案》?”我大声问道。这些男人和女人违反宵禁令了吗?轻率鲁莽地瞎说什么了吗?他们是因为我念出口的法案而死吗?不是你颁布的。我对自己说。但那并不能减轻我的罪恶。什么也减轻不了。

法莱摇了摇头。“他们是红血探子。”她含糊地说,准备往前几步,但想了想还是停下了。“城市越大,红血族聚居区就越大,有自己的警卫和官员。他们负责维护稳定,遵守法规,因为银血族的警卫不管这些。”

怪不得那些海盗帮的人可以在光天化日之下袭击克朗斯和谢德。他们知道不会受到惩戒,知道红血探子已经死了。

“我们应该把他们放下来。”我说,但心里知道这不可能。我们没时间埋葬这些人,也不想引火烧身。

我强迫自己转过身去。这一幕令人厌恶,我不会忘记,也不会为此掉眼泪。卡尔站在外面,保持着一定礼貌的距离,仿佛他没有权利进入这片区域似的。我默默地认可了。是他的人干的,他的人。

法莱就没有我这么镇定了。她极力掩饰着眼睛里的泪水,而我也假装没有看到,和她一起走开了。

“秋后算账,他们会付出代价的。”她咬牙说道,一字一句比绞索还要紧。

离杂市越远,城市就越规整。小巷拓宽,成了大街,转弯拐角不再突兀,变得柔和。这里的建筑都是石头的或水泥的,看上去也不会倒在强风里。有几户人家虽然不大,但是精致整洁,一丝不苟,必然是属于那些过得不错的红血族——看红色的大门和百叶窗就知道了。这些屋子以颜色和铭牌标注,人人都知道住在里面的姓甚名谁。走在街上的红血族侍从也一样一目了然,都戴着红色的手环。有些人的衣服上扣着红色和其他颜色相间的条纹徽章,后者标明了他们所服侍的主人。

离我们最近的这个,就戴着红色和棕色的徽章——罗翰波茨家族。

博洛诺斯夫人教过我的那些东西瞬间就涌了上来,我模模糊糊地记得一些:罗翰波茨家族,王室贵族的一支,是这一区域——灯塔区的领主。这一家族都是铁腕人,他们在选妃大典上也推举过一个名叫罗尔的姑娘,她能徒手把我撕成两半。我还在尸骨碗遇见过一个罗翰波茨家的人,他原本是执行死刑的刽子手,但我把他杀了——电到骨头冒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