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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下,麦克斯害怕了。这女人不仅是个疯子,而且现在还跟着自己,甚至伸手来抓自己。麦克斯开始加速了。他想,他骑车总比她走路快吧。于是,他就用力地踩着脚踏,现在都已经站在脚踏上了。

马霍尼太太也加快了脚步——不过仍然在走,没有跑起来。她的两肘在空中左右挥舞,嘴角一斜,看上去已经下定决心了。难道她在微笑吗?

“嘿!”她咧嘴大笑,“真有意思!”

只有傻人做傻事的时候才会这么笑。这位女士已经疯得相当厉害了。

“求你了。”麦克斯说道。现在他已经全速前进了,差点就要撞上路边的信箱。那个信箱是郑家的,上面有一个大大的V字图案,用来表示和平。话说这个图案曾经在这里引起很大的非议。“就让我自己走吧!”他恳求道。

“别担心,”她一路小跑,喘着粗气说,“我会一路跟着你的。”

麦克斯怎么才能脱身呢?她会不会就这样一路跟着他到家里?不用说,她肯定是在等麦克斯一个人在家里的时候,对他干点什么。她可以用手里的咖啡罐直接砸晕麦克斯。又或者,她可以抓一个枕头,然后把麦克斯放倒,把他闷死?这种方式看上去更像她的风格。马霍尼太太眼睛清澈,表情干练,活像一个变态女护士,专以杀人为乐。

这时,突然传来狗叫声。麦克斯回头一看,原来斯克拉家的狗也跟了过来,冲着马霍尼太太大吼,还咬住了她的脚踝。不过马霍尼太太也没怎么注意,只是她的眼球好像比刚才更大了。这一路追着麦克斯好像给她带来了从未有过的快乐。

“内啡肽!”她唱道,“谢谢你,麦克斯!”

“求你了,”麦克斯说,“你要对我做什么?”现在离他的家还有差不多十户人家。

“保护你,”她说,“不受任何伤害。”

她挥了挥胳膊,指了指周围的房子,麦克斯就是在这里出生长大的。这条马路很安静,两边有高大的榆树和橡树。但路的尽头是封死的,再过去就是一片几英亩大的树林和一片湖。这条路上就从没发生过什么案件,也没有发生过什么出名的事。即使在整个镇上,或者说方圆四百英里内也都从来没发生过什么大事。

麦克斯突然转了个弯,从人行道上下来,越过马路牙子,把车骑到马路上来。

“当心马路!”马霍尼太太喘着粗气说,就好像麦克斯把车骑到了岩浆里。其实,现在马路上一个人都没有,平时也一直是这样。不一会儿,她就跑到了麦克斯的身后,还是想抓住他的自行车坐垫。

麦克斯觉得回家并不是明智之举,因为那个女人现在就巴不得这样哩。一旦回了家,他一定会被困住,然后被她彻底搞定。现在他只能选择逃到树林里去。

他再次加速,好给自己留出足够的空间掉头。突然,麦克斯转了个一百八十度,径直向路的尽头方向前进,希望能到树林那里去。

“你要去哪儿?”马霍尼太太大叫一声,几乎要哭出来。

麦克斯差点就笑了出来。她一定不会跟自己到树林去的吧!他回头一看,尽管她离自己还有一两步的距离,不过要是真的冲过来也就是一眨眼的工夫。嚯,她跑得可真快!麦克斯已经快到路的尽头,几乎要碰到那里的树了。

“我不会让你从我的视线中消失的,”她扯着假声嚷道,“你放心!”

麦克斯又跳上了人行道——马霍尼太太吓了一跳,大叫一声,他身上沾着杂草和残雪。不一会儿,他就迅速闪过最底下一层的松树枝,摇摇晃晃地钻到树干那里。那棵松树非常高,上面盖着皑皑的白雪,就像长出来的小胡子。

“麦——克——斯!”马霍尼太太尖叫起来,“别到树林那儿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