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7章 有请大律师(第2/3页)

虽然,他们不一定有钱,但却是所有华人的一把伞,关键时刻可以遮风挡雨,导致华人律师的号召力极强。再加上律师是要与法官,官僚打交道的,私底下免不了各类利益输送。

同时各商会又投入重金支持本商会律师发展,使得律师成为港府与华商之间的纽带,华商又控制着底下数以十万计的本乡华人,令律师成为某种意义上的“民意代表”。

让港府不得不给华人律师让步,使得律师行业在港岛极为“清贵”,用“教父”形容都不过分。

最早一批华人律师如今个个都是太平绅士,旗下的律师行,承接本商会所有状子,是各商会里的顶梁柱。

商会没有一个挂着“太平绅士”头衔、加入议政局的律师撑腰,都算不上一流的大商会。

王老吉与楚伟南交换一个眼色,潮汕帮的人出事,要大律师帮手便只能请罗文锦家族的人。

作为港岛第一批四大家族之一的“罗文锦”家族创始人,罗文锦父亲“罗长肇”是怡和洋行的买办,母亲施湘卿是何东家族成员,妻子为三个何东长女何锦姿,靠着与何东家族联姻,在港岛鬼佬之中十分有能量,基本上继承了“港岛初代大佬”何东家族在政坛上一半的力量。

“罗文锦”本人已经近六十岁高龄,身兼市政局成员,行政局、立法局成员,非官守太平绅士等……

家族直到百年后还地位超然。

就连港岛在日据时期,鬼子为了方便统治,还强逼罗锦文加入日军立法局,罗文锦则采取缄默原则,每次开会一言不发,关押期间都有单独监室。

因为,此时的罗文锦已经是华人民意代表,是港岛多个大公司股东,成立有“罗文锦律师楼”,并且在“茂隆皮箱行案”中一战成名,素以“敢言”著称。

“茂隆皮箱行案”为30年代港岛最火的一起商业官司,鬼佬商人“威尔斯”嫉妒“茂隆皮箱行”生意红火,蓄意敲诈,订购皮箱3000支,价值港币20万元,支付定金后,约定一个月后取货,如逾期未取到质量合规的皮箱,赔偿货款百分之五十云云……

一月后,茂隆皮箱行老板“冯灿”顺利交货,威尔斯却将“冯灿”告上法庭,宣称皮箱只有表面是真皮,里面则有木料,并不是真的皮箱,为假冒伪劣产品,要求“冯灿”按照合同赔偿。

冯灿请来罗文锦出庭应诉,正当鬼佬法官要偏袒“威尔斯”,判决“冯灿”诈骗罪的时候,罗文锦拿出一块英国制造的金表,指着金表问:“这是不是金表?”

“金表是不是每一个零件都得是金的?”

“如果是,那么英国是不是卖假货,如果不是,那么华人造的皮箱,为什么不能用木料?”

这一战“罗锦文”声名大噪,随后获得潮汕商会大力支持,成为潮汕商会在律政界之代表。

眼下王老吉道:“雷总探长也是潮汕帮的一员,最好是让罗文锦律师楼出面,楚会长是你老豆,肯定会帮你去请罗绅士出面。”

“不过,雷总探长涉及的是刑事案件,大罗先生是打经济案的高手,不适合打刑事案。何况在港岛刑事案只有大律师头衔的人才可以出庭应诉,港岛的华人大律师可没有几个。”

这里的大律师是指“皇家御准律师”,暨全港有资格打刑事辩护的律师,并且负责打刑事辩护,其余经济案不能参与,乃至连接案子都不能接。

需要由法庭把案子派给大律师之后,大律师才能拿着案子去打。

港岛的大律师一共只有十几位,其中三分之二是鬼佬,可以说刑事释法权全部掌握在鬼佬手中,但正因如此才凸显出华人大律师的珍贵。

律师需要考大律师执照,才能万分艰难的转为大律师,但大律师一旦要接经济案,便取消放弃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