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茕茕-(第2/5页)

即便是力量远在他之上的年轻男大学生,在面对冰冷锋利的匕首之时,也只能轰然倒地,任由他捅下第二刀,第三刀。

区区生命,不过如此。

在二十余年人生中,纪寒灯产生过无数阴暗念头。他是从黑暗角落里爬出来的老鼠,满身污秽,也享受污秽。这世上有人天生纯白,也有人天生灰暗。他无比厌恶着自己那对疯子父母,可他知道,自己和他们流着一样的血,有着一样的本性,骨子里也是一样的疯与恶。从小到大,他心底时时刻刻涌动着暴虐欲,嗜血欲,杀戮欲。他想过杀了纪晖,杀了刘月,杀了江岭,杀了李婶,就在刚才,也疯狂地想要杀了沐煦。

可许茕茕不喜欢那样的他。

只要想到她失望垂泪的样子,一切暴戾欲念都会烟消云散。

所以,他又一次忍住了。

他没有一拳又一拳把沐煦揍得头破血流,没有死死掐住沐煦的脖子直至他青紫暴筋而亡,没有被怒火和杀意吞噬。

他忍住了。

回家之后,许茕茕一定会摸摸他的头,夸他乖。

他一定要好好表现,讨许茕茕开心,这样她就会答应跟他一起去省城了。

他要带她搬去干净的、宽敞的、带电梯的楼房,站在高高的地方眺望大城市。

那间公寓采光很好,白天的时候,窗口会有阳光洒进来,照在他们的枕头上。

温暖极了。

头顶的白炽灯灼烧着他的眼球。

纪寒灯躺在沐煦家的地板上,奄奄一息间,看见自己手上的红手套被沐煦取了下来。

沐煦围上许茕茕的灰格子围巾,戴上许茕茕织的红手套,惬意地俯视着纪寒灯,露出胜者的微笑:“无论我要不要许茕茕,她都属于我。”

不。

那是姐姐织给他的。

纪寒灯抬起胳膊,想要拿回他的红手套,可沐煦已经跨过他,头也不回地离开了。

惨白如蜡的手缓缓垂落,再也没能抬起。

……

汹涌不断的泪从许茕茕的眼角滑落下来。

五脏六腑融化为一滩冰液,渗入寂冷雪地。

“凡人皆有一死,有什么好哭的?”沐煦低叹,“你们这种穷苦不幸的人生,结束了也是一种解脱。”

他悄然攥紧保温杯,准备砸穿那双正在为别人流泪的眼睛。

“沐煦哥。”许茕茕低低开口。

“嗯?”

“我喜欢你,你知道吧?”她看着他。

沐煦愣住。

他本该讥讽着说出“是啊,早就知道了”,或者“知道又怎么样?”,或者“谁在乎?”,可他呆愣着,一个字都说不出来。

他知道。早就知道。一直知道。

可为什么当她真正说出口时,会让他瞬间失了神?

桥花。

十四年前,当桥花转身面向他时,会不会,也是打算告诉他,她喜欢他?

而他却在她开口之前,砸烂了她的脸。

桥花。

沐煦浑身都发起了颤。

许茕茕慢声道:“那时,你问我有没有喜欢的人,我没有回答。是因为,我害怕说出来之后你就会疏远我。”

“小时候,作为独生女,我一直渴望有个哥哥。而沐家杂货铺那位漂亮小少爷,就是最符合我期望的完美哥哥。所以,从记事起,我就经常跑去杂货铺里玩,一赖就是一整天,大人都以为我是在馋店里的零食,事实上,我只是为了偷偷多瞄几眼那个名字像光一样温暖的哥哥。他温柔,矜贵,和煦,每当他冲我微笑,我心头都会升起一股暖流,世间万物都在融化。长大后我才明白,那种感觉就是喜欢。”

沐煦听着许茕茕的声音,因桥花而颤栗的身体慢慢平复下来。

“其实,我没那么清醒洒脱,我只是一个再普通不过的小镇女孩,胆大包天地喜欢上了一个永远不会回应自己的人,他是天上的飞鸟,我是泥地里的肥料,明知道他不可能看得上我,但我还是固执地喜欢着他,从孩童到少女,从少女到大人,喜欢了他二十多年,甚至,为此切断了自己与其他人恋爱的可能,拒绝相亲,拒绝结婚,只为专心守在那个人的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