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苦荞(第10/11页)

这时我问他腩袋是怎么回事?怎么变骷楼了?陈鼎立说:“我给煮了,我觉着人跟动物应该一样。个猪头,你给煮了,它骨头是骨头。肉是肉,人还不也一样吗?还真一样。煮了也脱骨。哎,好,到时候被发现了,也不会知道死的是谁。”

那抛尸呢?

捆好袋子骑郭凤兰的电动自行车去的,扔了两个公园。到这儿我们又蒙圈了。

郭凤兰说人是她杀的,她分的,她意的脑袋,她抛尸,怎么杀的?砍杀的,用菜刀砍的,血都深进鞋里了。怎么分的?剔骨刀分的,按着骨临肌肉走。分不开的地方剁开的,用菜刀别开的。为什么煮脑袋?她恨他。怎么抛尸的?投满看去身所扔的,去了四五趟。

陈鼎立却又说人是他杀的、他分的、他意的脑袋、他抛尸。怎么杀的?锤子砸晕又给勁死了。掌什么勒的?晾衣绳。怎么分的?按分割猪那么分的,用的刷骨尖刀和染刀,为什么煮脑袋?不想让人知道死者是谁。怎么抛的尸?装好放进车筐里,骑车去扔的,两个公司都去扔了。

唯一的共通处,除了分割手法,就是两人都坚称对方没参与,

我们一伙人又坐一块分析开了,事情究竟是怎么样的?一是一,二是二,必須弄清楚。

物证科的证据现在都上来了。菜刀,有血。则骨尖刀,有血。女士皮靴里有没有血无法判断,因为被排泄物污染了。电动自行车车院,有血,勒死人的绳子在郭凤兰家也税到了,晾衣绳,就在家里。锤子有没有?有,没血。包括在执尸现场提取的病头DNA,践陈鼎立的DNA相符,至于指纹,完全没有参考价值,姑且不论是不是擦拭干净了,主要这些东西俩人日常都接触过,不能说明问题。

也就是说,根框现有物证,他何谁是凶手,都可以被论证,全说得通。

那我们就从逻辑上分析,可能还是陈幽立杀人更有说服力,因为郭凤兰是女性,她真正去下手,她到底有多大力量能制服一个成年男性?但这里又有一个前提要素,田世岭醉酒了。但是这个前提是陈鼎立给我们的前握,郭凤兰的版本中是田世岭突然上门俩人爆发矛后,她抄起英刀砍杀了他,就第二个版本而言,也不是不能成立,有刀在手跟有枪在手都可以取予人从前不具备的能力,而且郭风兰是个卖肉的,她体型也比较杜实,有劲儿,还是系死胡同。

一团乱麻之际,小张打来了电话,还真是来助力的,一他在我们捞出的尸块上,左臂带前胸那个尸块,发现市近腕部处有勒痕。由此他推测,死者的致死原因有可能是机械性窒息,也就是被人勒死的。

那么,凶手就真的是陈鼎立了吗?

郭凤兰阐述喷赵血迹、素头动机的时候,又极其真实。

不行。实际情况还得通过这俩人的端里问出来。但是面对低懂赴死的俩人,极力想护对方周全的俩人,我们真的特难撬开他们的精。

怎么办?

拿着陈鼎立的供述视频找郭凤兰,跟始打心理战!同时也意着郭凤兰的供述视器找陈鼎立,也是打心理战。既然俩人都想大包大搅,那就让他们彼此知道对方都说了唯。既然都您让对方活,那就把两方全拖下水!

最后,还是跟郭凤兰这里,我们率先抢出了真相,夏新亮也用了很多心理学技巧,包括微表情的解读,在俩人设开口之前,他预判了实情,事实也跟他预判的没什么出入。

合谋,非激清杀人。他们将死者诱骗至家中,郭凤兰准备拿锤子距,但是犹豫了,在这个当口,死者有要酒醒的意思,陈鼎立当机立断,检过锤子石了下去,而下去之后他事琼衣绳想要的死死者,但是死者惊醒开始反抗,陈鼠立跟死者拉扯的当口处于了下风,郭凤兰果断抄起菜刀向死者砍了下去。真相就是如此,词人都参与到了凶杀案中,事后陈乘立分尸,郭凤兰煮了脑袋,最后由陈鼎立骑着郭凤兰的电动车进行了抛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