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没有人是死有余辜(第3/8页)

这是一套两室一厅的公寓,客厅大,主卧也大,还带个卫生间,次卧小一点,放着一面也不知道是什么的什么,就是一个架子,挂了好多钟,类似那种钟楼大钟的缩小版。

溜着墙根往里走也是我们的工作习惯,尽量避让痕迹、避让证物,但这回我看必要性不大了。死者面朝下趴在卧室中央,顺着卧室流出来的黄水几乎淹没了客厅。他的尸体,肉已经没有了,基本上就是一个骨头架了,身上的肉呢,变成水了,流得满屋都是,全是黄水,除了黄水就是凝固干结的黑色血迹。蛆都没有了,只剩蛆壳。尸体上应该长白蛆,比如说一个月、半个月长白蛆,白蛆都没有了,这下面全是蛆壳,整个屋里头全是。不闹蝇灾才怪呢!

这都不仅仅是高度腐败了,这是完全腐烂。勉强能分辨像出来他被杀时穿着背心裤衩,整个身体就在那儿趴着,旁边的床头柜上有一个烟缸,里面的烟抽了半截儿。由于是这么一个情况,等于现场的基本东西全被破坏了,什么足迹、纤维就别想了,化水的尸体把一切都淹没了。我们,沉浸在一片尸水的海洋里。我干刑警这么多年,这场面也真不多见。说不震撼,那是假的。

这屋子,谁一分钟也不想多待,我都恨不能窜出去一会儿等技术人员来跟我说明情况。但咱有职业素养,咱不是光听情况就能破案,还得观察。

卧室里有个东西极其不合时宜。是个洗衣机的箱子。正常人谁也不会把这玩意儿立卧室。我伸手去推,在一旁取证的小钱隔着口罩说:“背后是血迹。”

跟着,一墙的喷溅血迹映入眼帘。我看着血迹,又回头看看尸体趴的位置。怕不是一刀抹脖子吧?目测像。

从背后被人一刀结果,这说明啥?什么人你能放心背对?你至少要认识他,并且熟悉到对之没有防心。

但是这跟屋内的现有情况形成了反差—屋内有明显的被翻动过的痕迹。

你说要是熟人作案吧,除了伪装现场,没必要把屋子翻腾得这么乱。伪装现场也不是不可能,转移警方注意力嘛。但现在已知情况太少,还什么都判断不了。

首要目标只有一个,先知道死者身份。是谁,死在这间屋里。是不是房主本人,如果不是,租住的人是谁,为什么死了这么久才被发现。案发现场是两室一厅,究竟是合租还是独居。

还有一个问题也很困扰我,那个洗衣机的大箱子,因何摆在那里,还刚好就遮挡住了血迹。

法医的尸检报告出来时,我们也确定了死者身份。

这位死了八个月的先生,是中国音乐学院的教授杨开新。年龄是60岁。这个人还是一位非常重要的民乐家。他所教授的乐器叫作编钟。编钟兴起于西周,盛于春秋战国直至秦汉。用青铜铸成,由大小不同的扁圆钟按照音调高低的次序排列起来,悬挂在一个巨大的钟架上,用丁字形的木槌和长形的棒分别敲打铜钟,能发出不同的乐音。因为每个钟的音调不同,按照音谱敲打,可以演奏出美妙的乐曲。简单来说,是打击乐器的一种。

杨开新教授的身份特殊在,他是现有编钟演奏家里的权威人物,可以说,没有他,这门乐器的传承就会遭受巨大的打击。他个人天赋异禀是一方面,代代相传的技艺又是另一方面。

我跟李昱刚看完并没什么用的尸检报告,丧气得不行。

你把它总结下来即是,因为尸体高度腐烂,皮肤、肌肉、脂肪层、内部器官等的流失,仅剩一副骨架子,无法判断致命死因,也就是说,到底是让人掐死的、勒死的、捅死的、淹死的,都没法推论了。死亡时间也极其模糊,参考尸体腐败程度与季节性温度、湿度的变化,推断为六到八个月左右。说白了,啥结论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