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大案巧破,小案大破(第5/10页)
废话,可能有吗?他该恋爱的时候全把时间用在读书上了,读了书该搞事业了,你又质疑他怎么这么笨连个恋爱对象都没有。陈晨显然也是这样,读书时候用力过猛,突然到了社会上,有一个大姐照顾他,大姐带着小弟,有吃有喝有玩的,能不开心吗?能不一下子沉迷吗?
这小子发完工资所有的钱都给罗美华,我喜欢你,什么全给你,你拿去用,你给咱闺女多买点儿好吃的好玩儿的,赶上假期俩人就带孩子旅游去,不知道的都以为这就是其乐融融的一家人呢。日子久了,陈晨决定两人一起生活,说不行咱俩就私奔,你们娘俩的生活我全管了,从前你没人依靠,现在你有我。
罗美华特别感动,她也特别喜欢他,可是她有家有孩子,这么跟人跑了终究不是事儿,离婚吧,又不是儿戏,而且还有闺女的抚养权问题。迫于种种压力,罗美华㞞了,说咱俩有爱就行了,就这么在一起就行了,真私奔了我的家怎么办,这怎么办,那怎么办。陈晨说不行,我就得和你在一起,我爱你和妹妹,我能当个好爸爸,咱俩不再要孩子都行,你带着妹妹跟我走。
在这个过程当中,陈晨爸妈知道了陈晨跟有夫之妇谈恋爱的事儿,炸了,车也给收回来了,工资也没收了,班儿也不叫上了,恨不能把他锁起来天天看着。陈晨挣扎过,闹过,但终究拗不过他父母。罗美华这时候也有点儿清醒了,就跟陈晨说,不行咱俩就算了,没路可走了,咱们没路可走了。
我问罗美华最后见陈晨是什么时候,她说是上礼拜,礼拜三,她记得特别清楚,那天她去跑客户,陈晨找去了,说让她等着,定不辜负她跟妹妹,说一定会给她个说法,还说你啥都不用管,我一定会说服我父母,这是第一步。
我算了一下,时间上来说,是陈晨父母被杀前三天,如此看来,陈晨是把父母的反对解决了,但不是用谈的,很可能是用极端暴力模式解决的。
杀父弑母,什么样的仇恨能叫一个人兽性至此?
重回案发现场,我反复不停地在思考这个问题。
法医的鉴定结果是,受害人夫妇死于凌晨三点至早九点间。这就是个区间范围,具体不下来。由于尸体是24小时就僵硬,出现尸斑尸块,前后如果差五六个小时的话,是谁也验不出来的。这中间肯定有误差,因为那九点钟杀的人跟凌晨三点杀的人,中间差五六个小时,不会有特别大的区别。我们什么证据都没有,只能听取报案人也就是陈晨的口供,他说他一直出差,中午才回来,我就不能说他凌晨三点杀了人。
然而,据我推测,人应该就死在凌晨。我这么推测不是没道理的。老头儿老太太有早起打太极的习惯,五六点钟要准时去的,他们不可能睡到九点在睡梦中被杀害,更不可能六点钟他们儿子走了还在熟睡。这是不符合二老的活动规律的。尤其,老年人觉少,即便不去打太极,也不可能继续躺着睡,睡不着的。
另外,在案发现场还有一个很大的疑点,那就是发现了两个空的啤酒瓶子,就随手扔在陈晨房间。这就有点奇怪了,陈晨说他出差了一星期,那么他屋子里的啤酒瓶子就应该是一周前的……也就是说,这一星期的时间,陈晨的父母都没有把那两个瓶子收拾扔掉?
通过俩老人死亡的位置和衣着状态,我很确定他们是在熟睡中被杀死的。这错不了。我来还原现场,就是再来确定这一点。
我怀疑陈晨,所以假定凶手就是他一人。下手时间参考法医意见就设置在凌晨三点。那么,会发生什么?发生什么会反映出我面前的被害现场?
我盯着衔接客厅与主卧室的走廊,在头脑中还原当时那惨绝人寰的暴力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