俯瞰商业时代(第10/14页)

这么想和这么说,都无疑意味着一个民族的成熟。

而这一种成熟,又完全可以认为,是对商业时代改变了太理想主义的期望。

中国是一个动辄容易陷入理想主义思维怪圈的民族。

而西方人却早就对商业时代的本质有所洞察了。

《民主主义和教育》一书的作者杜威说:“认为商业的事情在它自身的范围内可以‘自觉’地成为一种理想的文化,认为它可以把为社会服务作为自身的宗旨,并让它来代表社会的利益和良心——这样的想法是极其荒谬的。先生们,我们在承认商业贡献的同时,绝对不可以把它想象得很温良。因为这不符合事实。我们要给它套上鞍镫。我们跨在它背上的时候,要穿带马刺的靴子。只有在这一种情况下,它才能收敛它自私自利原则之下的欲望,满足自己的同时也对社会作些回报。”

杜威的这段话,对当前的中国人,尤其当前的中国首脑们,是非常有参考意义的。

一切有关商业的法规、法令,都是为了更好地驾驭它,是使它更大限度地造福于社会的“鞍镫”和“缰辔”。同时也是不断激励它按照社会福利的总目标奋进的“马刺”。优秀的骑手和坐骑之间,常常达到一种“合二为一”似的最佳境界。这也是国家和商业时代之间的最佳境界。

税法是商业法规、法令中最重要的一条。

密尔在《功利主义》一书中说:“买卖人对一切顾客买一样的东西收一样的价钱,并不随顾客出钱能力的大小而高低他的价目,世人都认为这是公道的,而不是不公道。但是若以此原则制定税法,就与人的人道主义和社会利便的感觉太不相容了。国家应对富人特别制定某几项高税。因为我们冷静分析不得不承认,国家这台机器,历来为富人的效劳比为穷人的效劳多。”

卢梭在他的《政治经济学》中则说得更明白:“如果富人显示阔绰的虚荣心可以从许多奢侈之物中获得极大的满足,那么让他们在享受奢侈时增加一些开支,正是征收这种税的充分的理由。只要世界上有富人存在,他们就愿意使自己有别于穷人。而国家也设计不出比以这种差别为根据的税源更公平更可靠的税源。”

世界上许多商业发达的国家都早就这样做着了。

中国将如何开始呢?

再给它点儿时间吧。

如果,一个时代为了“造”出一个富人,不惜以产生三个甚至数个穷人为代价,那么不管它是不是商业时代,不管多少有思想的人极力加以赞颂,它总是要完蛋的。

罗斯金在《到此为止》一书中说:“既然穷人无权占有富人的财产久为人知,我同样也希望,富人无权占有穷人的财产这一事理明昭天下。”

一切鲸吞、瓜分、巧取豪夺、挥霍浪费国家财产的人,都既不但对国家犯罪,同时也对人民犯罪,犯有制造贫穷罪和占有穷人财产罪。因为道理是那么的明白——那一部分财产原本是靠劳动者积累的。国家原本是可以用它救助一部分穷人,消灭一部分贫穷现象的。

萧伯纳在他的小说《巴巴拉少校》前言中说:“金钱大量地聚积在一部分人手里,对他们来说多得没有什么价值了,而对另一部分人来说则少得可怜难以为生时,它就变成该诅咒的东西了。”

这样的现象往往是由于——“给四个人每天三先令,让他们干十到十二小时的艰苦劳动;而却常常向另一个人提供不劳而获的机会,使其轻而易举地便会得到一千或一万英镑”。

这绝不是一个健康的、成熟的、人人衷心拥护的商业时代的特征。

健康的、成熟的商业时代的基本特征应该是——普遍的人们为了挣到使自己过上丰衣足食的生活的钱其实并不太难;某些个人企图挣比这更多的钱其实很不容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