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部 越战中的英雄士兵(第22/27页)
“我们去记忆中的那条小路走一走怎么样?”那个烂人看着我,笑道,“我不介意分享,问问她。”
莱拉起身跑出酒吧。我不知道该去追她还是给她一些空间。这时那个烂人又开口了,这次对我说道:“你最好赶上她,哥们儿。她很容易搞定。”我感觉右手紧握成了拳。我松开了。
我最初在皮德蒙特酒吧工作的时候,一个叫罗尼·甘特的保安同事教会了我一招,他称为罗尼的伺机反攻,那像一个魔术师的魔术,主要靠把别人的注意力引开来完成。我从座位上起身,看着那个烂人,放声大笑。他离我三步远。我走向他,随意地向前走,有几个人向我打招呼,我的胳膊友好地伸展开来。他也对我笑了,似乎我们在分享一个圈内的笑话。这让他丧失警惕。
走到第二步时我冲他竖了一下大拇指,跟他一起笑,我的笑容消除了他的敌意,转移了他的注意力。他比我高三四英寸,重大概四十磅,脂肪主要堆积在他隆起的肚子上。他的眼睛聚焦在我的脸上,他喝啤酒喝糊涂了的大脑只把注意力集中在我们表面的热络上。他没有看到我的右手悄悄地移动到腰部,支起肘部。走到第三步时,我侵入他的私人空间,把我的右脚直接放在他的脚间。我把左手放在那个烂人的右腋窝,从肩胛后面抓住他的衬衣,收回右手,用尽全力朝他的腹部揍了一拳。我的拳头落在了每个人胸腔下面都有的柔软鲇鱼肚子上,力道大到我能感觉他的肋骨包裹住了我的指节。气息从他的胸膛发出,他的肺像气球一样爆炸。他想要弯身,但是我用左手抓住了他的衬衣和肩胛,把他拉向我。他的双膝一屈,我能听到他的肺部寻求空气而发出的吱吱声。
罗尼的伺机反攻的关键很微妙。如果我在他下巴上打一拳,他会后退,弄出巨大声响。他桌上的同伙会一瞬间都上来攻击我。他的几个朋友已经在看着我。但是对于一个局外人来说,我看起来就像一个好心人扶一个醉鬼坐下来。我把那个烂人拉到莱拉和我之前一直坐的卡座,扑通一声放下他,刚好看到他呕吐。
他的两个朋友朝他走来。保安也注意到我了。我做出喝多了的国际手语:拇指和小指伸开模仿一个啤酒杯的把手,拇指在唇边上下挥舞。保安点点头,过来处理呕吐的醉汉。我用出汗的手擦了擦裤腿,平静而从容地走出门,仿佛我已经厌倦了这个晚上。
一到外面,我就跑了起来。那个烂人很快就会呼吸顺畅,告诉他的朋友们发生了什么。毫无疑问,他们会来追我,以一敌多,太为悬殊。我朝连接学校东西岸的华盛顿大街步行桥跑去。在我转弯之前,两个人从酒吧出来,看到了我。
我领先一个街区的距离。其中一个家伙身体健壮如进攻前锋,块头大、强壮、迟钝,像泥土一样。他的朋友速度却很快,也许在中学是个边锋或者中后卫。他可能比较麻烦。他叫喊着什么,由于风的呼啸和耳朵受损,我没听见。
我立马看出我过不了步行桥,那个边锋肯定会在那条长长的直道上抓住我。此外,莱拉现在可能在步行桥上。如果他们看见她,他们或许会认出她转而去追她。于是我朝威尔逊图书馆四周的一群大楼跑去,到达第一栋楼汉弗莱中心时,我和那个边锋之间只有几百英尺。跑的时候我有点控制,让他以为我只能跑这么快。等我转过第一个路口,我加快了步伐,围着我到达的每一栋楼打转,先是海勒大厅,接着是布雷根大厅,社会科学楼和威尔逊图书馆。我第二次经过社会科学楼时,身后再看不到那个边锋,也听不到他的脚步声。
我找到了一个停车场,躬身躲在一辆小货车后面等待,我的肺部随着氧气的吸进吐出而一缩一涨。我躺在柏油路上喘气,竭力平静下来,在卡车下面凝视着几近空无的停车场,留意着我的追捕者。十分钟过后,我看见那个边锋在一个街区外,走上了十九街,往回走向七角区和酒吧。他走后,我深吸了一口气,起身擦掉身上的泥土和砂子,往步行桥和莱拉的公寓走去,但愿她在那里等着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