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 被恨之入骨的奸杀犯(第22/28页)
“你就是那个一直在骚扰我的孩子?”他问。
“我想你收到了我的电话留言。”我说,一瞬间他看上去有些不安,接着示意我就座。
“你得理解,”他说,“我们不常接到电话要求我们找一份三十年前的卷宗。我们把那些材料都存在了其他地方。”
“但你们仍然保有这份卷宗?”
“哦,是的,”他说,“我们保存着。我们依从法律无限期地保存谋杀案卷宗。昨天我让人把它拿了过来。就在那里。”他指向靠在我身后那堵墙上的一个箱子。我没想到会有那么多东西。我以为我会拿到一个装满文件的活页夹,而不是一个箱子。我计算着读完那份卷宗我要花的时间,这些数字注入我脑中的一个桶中。然后我又计入我其他课的作业、考试和实验项目需要的时间。我突然感到眩晕。我怎么能全部完成。我开始后悔来拿这份卷宗,这本来应该是一份简单的英语作业。
我手伸进口袋,拿出转渡表格,交给科林斯先生。“我可以拿走卷宗了吧?”我问道。
“不是全部,”他说,“现在还不行。有些文件可以拿走。在文件被拿走前,我们必须消除掉笔记和工作成果。”
“那要花多长时间?”我在椅子里挪动了下,试图找到一个位置,让座垫弹簧不硌我的屁股。
“正如我所说,有些文件今天可以取走,”他笑道,“我们有一个实习生在做这份工作。剩下的文件很快就会弄好,也许一到两个星期。”科林斯靠在他舒适的乔治王朝风格后翼椅里,我注意到它比房间里的其他椅子要高出整整四英寸,似乎舒服得多。我又调整我的坐姿,试图让血液流向我的腿。“你怎么对这个案子这么感兴趣?”他交叉双腿问道。
“这么说吧,我对卡尔·艾弗森的人生和生活的时代感兴趣。”
“为什么?”科林斯无比真诚地问道,“这个案子没什么东西。”
“你知道这起案件?”
“对,我知道,”他说,“那年我在这里做书记员。当时我还是法学院三年级的学生。卡尔的首席律师,约翰·彼得森做法律调研时带上了我。”科林斯停顿了下,目光越过我看向墙上的一个空白点,回忆着卡尔案件的细节,“我在监狱见过卡尔几次,审判他时我在旁听席。那是我经历的第一起谋杀案。嗯,我记得他。我也记得那个女孩,克丽斯特尔什么。”
“哈根。”
“没错,克丽斯特尔·哈根。”科林斯的表情变得冷肃,“我仍然记得那些照片——我们在审判时用到的照片。我以前从没见过犯罪现场的照片。那是我第一次看到。并不像你在电视上看到的神情那么安详,眼睛闭着,像是他们睡着了。不,一点也不像。她的照片残酷,摧人心肝。直到今天,我仍然记得她。”他微微打了个颤,继续说道,“要知道他本来可以进行一桩交易。”
“交易?”
“辩诉交易[7]。他们提出判处他二级谋杀罪,八年内可以假释。他拒绝了。如果被判一级谋杀罪,将会面临终生监禁,而他拒绝了二级谋杀罪的辩诉提议。”
“这就带来了一个问题,这个问题一直困扰着我,”我说,“如果他被判终生监禁,他又是怎么得到假释的呢?”
科林斯俯身向前,擦擦下巴底部,抓了抓辛苦一天的后颈。“终生并不意味着到死为止,”他说,“在20世纪80年代,终身监禁意味着你必须待上十七年才有资格假释。后来,他们将之改到了三十年。他们再次更改,这样一来绑架杀人或强奸杀人的罪犯获得终生监禁后,就没有假释的可能。严格说来,他们是在旧的法规下给艾弗森定罪的,因此十七年后他就有资格假释。一旦立法机关明确表示他们想要谋杀强奸犯永远被羁押,艾弗森获得假释的希望几乎就没有了。实话告诉你,接到你的电话后,我在刑事局查看艾弗森的记录,看到他已经出去了,差点摔到地板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