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乐章I(第3/4页)

多年前她和颜胜娇在欧美古典音乐舞台都非常活跃,前者擅长柔情高雅的圆舞曲,后者擅长悲壮激烈的探戈,无数媒体都喜欢拿她们作比较,她们也暗中把对方当做自己的劲敌,屡次各自开演奏会打擂台。后来Ricci夫人结婚生子了,渐渐把事业的重心放在了家庭和孩子上,颜胜娇却自己成立了音乐公司,对自己旗下的音乐家们进行商业化的推广,甚至还培养出以鬼才Adonis为代表的许多偶像式音乐家。不幸的是,Ricci夫人的女儿得了系统性红斑狼疮,她病危时曾说,想再听一次母亲的演奏。于是Ricci夫人在罗马租用了离医院最近的一家音乐厅,打算专门为女儿开一场演奏会。然而,表演前几日工作人员通知她说颜胜娇临时出天价抢走了当日的演出场地,以举办Adonis的巡回音乐演奏会。她被迫取消演奏会。她没来得及做二次准备,女儿就系统衰竭死亡了。

Ricci夫人对这个过程并没有描述太多。但裴诗心中却非常清楚,当一个艺术家为了某一个人放弃前程,那说明这个人已比自己还要重要。她想起自己还在柯家时,颜胜娇也曾用类似的手段消灭掉过另一个对手,当时连柯泽都看不下去了,说妈你是搞艺术的,怎么可以这样不择手段。颜胜娇只是冷漠地回答:“如果母亲只是甘愿成为一个落魄的艺术家,你现在不过是一个在普通学校饱受欺负的、前途未卜的小混混。看清楚你现在身上的少爷光环,这都是母亲的不择手段换来的。”

这番话令裴诗反感,却又如此记忆犹新。

她想起了巴尔扎克说过的一句话--每一笔巨额财富的后面都有深重的罪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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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国以后,裴诗一直和Andy保持着邮件联系。但因为两边生活差异太大,渐渐的,彼此回邮件的速度越来越慢,到后来变成忘记对方的存在。她没有忘记Ricci夫人说过的“恋爱的心情”,一直在为自己物色下一任男友。只是从很多年前开始,她的生活就太过简单,又不像同事们那样爱泡吧、逛街、唱KTV,所以目前为止,喜欢她的男生只有一个,那就是在公司给她写情书的小伙子。

她与他通了邮件,了解到他叫宾彬,比她大两岁,是销售部门的客户经理。他是标准的年轻白领,名校毕业,有一点小资情调,喜欢法文老歌,对名牌有一定程度了解,狂热喜爱苹果公司的产品,天天加班,周末喜欢和同事们泡泡吧喝喝酒,对快节奏的社会的态度略显消极无奈。还有,对古典音乐完全没有了解--仅凭这一点,她就觉得这个男生完全没有Andy适合她。她开始怀念Andy聊到法科时那种激动的感觉,愈发觉得比起很男生聊都市生活、聊工作压力,自己更喜欢一个人待在房间里和琴玩。甚至是揉乱裴曲的脑袋,把他弄炸毛再安抚之,都要有趣得多。

后来她总算发现,他们之间原来还有共同话题,那就是恐怖的Boss。据说宾彬的女上司是个李莫愁式的人物,销售部的员工们提到她,都会不由自主抖三抖。但她只要一遇到夏承司,会立刻变成遇见慕容复的王语嫣。“我有个朋友在香港的盛夏分公司工作,听说夏先生很少过去,但只要到那边转一圈,他们都会紧张得不敢大声呼吸。你在他手下工作,肯定很辛苦。”对于他的话,她不能再赞同了。原来和同事聊天也是一件美好的事。像是夏承司全公司视频会议上傲慢的态度,平时凶得要命的命令口吻,在大厅里和人谈判时那种六亲不认的模样,做什么事都百般挑剔像是机械纠错一样的龟毛,等等,平时都是无法跟人吐槽的。可是,跟同事就可以。在夏承司身边这段漫长受虐时光累积的怨气,终于有了一个发泄的途径。她以前从来不知道,说一个人的坏话也是如此令人愉悦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