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来咬他啊(第3/3页)
曲笙头发一甩,脑袋一抬,下颌角扬起的弧度漂亮,好像是在舞台上,永远是应当被瞩目的对象。只一眼就能让人心软,别说是制造猪窝,就是把住所弄成废墟,也肯定有人愿意他去住。
“……每天都有保姆来打扫的。”
曲笙心虚了,并且很快就遭了报应。
荆丛辙提前两天回了灵市,于一个深夜到达住所,开门的一瞬间就把眉头拧起,退出门去认真看了又看楼层,确认自己没走错。
客厅的茶几、沙发包括地毯上,都被曲笙的垃圾零食袋占据,吧台上更是传来一股廉价小吃摊特有的烧烤味,脱下来的衣服随意搭在餐厅椅子上,袜子则遗落在地板。
荆丛辙的右眼皮不受控地跳了跳,直接迈步走向廊道,在一扇大开的门前停下。
入秋后天气微凉,室内温度却燥热。
曲笙穿着纯白的老头衫和大裤衩在床上睡得四仰八叉,姿势之奔放,其中一点都露了出来。
荆丛辙礼貌性地敲了敲门板,眼看着曲笙一个翻腾从床上滚下来。
曲笙一边“卧槽”一边抬头,和荆丛辙对视上的那瞬间脑海里闪过无数念头。
最后化作一个无辜的眨眼。
但并未得到荆丛辙的垂怜。
显然荆丛辙不是那种可以容忍他把住所搞成废墟的人。
他更像是会把他从里到外拆成废墟的人。
“曲笙。”荆丛辙开口。
男人这般居高临下地看着他,让曲笙很想回一句“嗻”。
但他忍下来了,因为他知道现在无论怎么补救都无济于事。
更让人无措的还在后面。
荆丛辙说:“你睡的是我的房间。”
作者有话说:
小剧场:
荆丛辙退后看楼层的半步里设想了很多,倒是没想过把小孩儿扔出去,因为在他心里曲笙就是个猴儿。
对猴子不能只是多点耐心,还要忍耐。
……他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