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来咬他啊(第3/3页)

曲笙头发一甩,脑袋一抬,下颌角扬起的弧度漂亮,好像是在舞台上,永远是应当被瞩目的对象。只一眼就能让人心软,别说是制造猪窝,就是把住所弄成废墟,也肯定有人愿意他去住。

“……每天都有保姆来打扫的。”

曲笙心虚了,并且很快就遭了报应。

荆丛辙提前两天回了灵市,于一个深夜到达住所,开门的一瞬间就把眉头拧起,退出门去认真看了又看楼层,确认自己没走错。

客厅的茶几、沙发包括地毯上,都被曲笙的垃圾零食袋占据,吧台上更是传来一股廉价小吃摊特有的烧烤味,脱下来的衣服随意搭在餐厅椅子上,袜子则遗落在地板。

荆丛辙的右眼皮不受控地跳了跳,直接迈步走向廊道,在一扇大开的门前停下。

入秋后天气微凉,室内温度却燥热。

曲笙穿着纯白的老头衫和大裤衩在床上睡得四仰八叉,姿势之奔放,其中一点都露了出来。

荆丛辙礼貌性地敲了敲门板,眼看着曲笙一个翻腾从床上滚下来。

曲笙一边“卧槽”一边抬头,和荆丛辙对视上的那瞬间脑海里闪过无数念头。

最后化作一个无辜的眨眼。

但并未得到荆丛辙的垂怜。

显然荆丛辙不是那种可以容忍他把住所搞成废墟的人。

他更像是会把他从里到外拆成废墟的人。

“曲笙。”荆丛辙开口。

男人这般居高临下地看着他,让曲笙很想回一句“嗻”。

但他忍下来了,因为他知道现在无论怎么补救都无济于事。

更让人无措的还在后面。

荆丛辙说:“你睡的是我的房间。”

作者有话说:

小剧场:

荆丛辙退后看楼层的半步里设想了很多,倒是没想过把小孩儿扔出去,因为在他心里曲笙就是个猴儿。

对猴子不能只是多点耐心,还要忍耐。

……他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