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这就是巴黎!(第4/16页)
如果走不动了,巴黎有著名的公共马车。这是高头大马拉的车,可以把你载到这个城市的各个地方,从上午8点到晚上11点都有。有些美国人找到了一个缓解思乡和忧郁的更好的方法:“如果你情绪不佳,”约翰·桑德逊写道,“公共马车是能想出的最好的解药。”
不知是由于其在不平的道路上的颠簸还是什么其他原因,你总有一种禁不住要笑的感觉……我经常花六个苏只为体验公共马车带给人的这种喜剧性的感觉。随着马车轧过石块那剧烈的颠簸,互相看不见却相邻的乘客互相碰撞,让人血往上涌,浮想联翩。
加里格兰尼
不过,他们最常进行的还是散步。他们惊讶地发现,成千上万的巴黎人也喜欢散步,而且他们很友好。《加里格兰尼新巴黎指南》上说“各个阶层的人都彬彬有礼”看来是真的。“的确,”霍姆斯写道,“人们唯一遇到的难以相处的人往往是英国人。”
在19世纪30年代,这个城市的外国人中,美国人只占很小部分,可能还不到一千人。和在巴黎的英国人、德国人和意大利人的人数相比的话,只能算是凤毛麟角。
令这些美国人不安的是,他们发现法国人对美国的了解太少了,尽管后来阿列克西·德·托克维尔男爵写的《论美国的民主》一书给法国人补了不少有关美国知识的课。德·托克维尔用了九个月的时间游历了美国,用了一年多的时间在巴黎的一间阁楼上写出了一本研究美国的著作,这本书的洞察力和价值比得上任何一部已出版的美国研究著作。在书中他探讨了美国政治的性质、奴隶制的罪恶、美国人对金钱的喜爱,还有如何从最开始“美国文明的来源在国民教育准则中得到清楚的阐述”。这部著作的第一卷于1835年出版,第二卷则于1840年问世。
随着时间的慢慢流逝,这些美国人越来越清楚地看到巴黎是完完全全“法语的”。每一个标志都是法语的,钞票上是法语,听到的对话是法语,没什么人说英语。这一切他们都被告知过,但是被告知和亲身体验还是有很大区别的。
出于需要,他们也开始学习一些法语词汇——左边是gauche,右边是droite,服务员是garon,面包师是boulanger;还有一些词像“正面”(faade)和“老鼠”(rat)在两种语言中是一样的。即使是最不敢开口的人也惊讶地发现,他们很自然地就说出了bonjour(你好)、très bièn(很好)和merci(谢谢)等词,甚至会冒出整句的法语来——"Excusez-moi牞je ne comprends pas."(对不起,我不明白。)
他们发现每一个名词都有性别——“手”是阴性,“脚”是阳性——得知道各个名词的性别。这对于初学者来说有点儿太难了,因为这些是不合逻辑又没有规律的。例如,为什么四季——春夏秋冬都是阳性呢?春天不能是阴性吗?书面和菜单上的词和它们的发音有着天壤之别。
不过,只要努力学习法语的话,就会发现法国人非常乐于助人。的确,这些美国人所遇到的每一个法国人态度都是那么和蔼,几乎没人嫌烦的。霍姆斯的朋友托马斯·阿博顿写道:“问路时,他会领你到路口告诉你。”很快,这些美国人发现自己的行为也变得同样友好文明了。
不过,法国纨绔子弟们留的大胡子对他们没有一点儿吸引力,虽然巴黎人认为这很美。“你难道不讨厌那么多傻瓜留胡子吗?”约翰·桑德逊写道。胡子很让他反感,“人们喜欢女人,就因为她们脸上不长胡子。”桑德逊得出的结论是,如果一个人天生就傻的话,在巴黎他会比在世界其他的地方更傻,因为巴黎给他的傻气提供了机会。
到了19世纪30年代,长裤代替马裤成为时尚。浅棕色长裤、黑色紧身礼服、色彩鲜亮的西服背心、高帽、浅黄色或白色优质小羊皮手套、无带鞋或擦得锃亮的皮靴、马六甲手杖或腋下夹一把雨伞,这就是一个引领时尚的花花公子的典型装束。而时髦女郎的打扮是百褶长裙、蓬松有带套袖、大花帽子用长彩带系在下颏之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