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第7/9页)

鸿渐苦笑说:「都是你那一天灌醉了我,害我生的病。」

辛楣惶恐道:「那许多请你别再提了!咱们不打不成相识,以后相处的日子正长,要好好的交个朋友。我问你,你什麽时候知道苏小姐爱上曹元朗的?」

「今天早晨看见报上订婚启事,我才知道。」

「唉!」--声音里流露出得意--「我大前天清早就知道了。她自己告诉我的,还劝我许多好意的话。可是我到现在不知道那姓曹的是什麽样儿的人。」

「我倒看见过这人,可是我想不到苏小姐会看中他。我以为她一定嫁给你。」

「可不是麽!我以为她一定嫁给你。谁知道还有个姓曹的!这妞儿的本领真大,咱们俩都给她玩弄得七颠八倒。客观地讲起来,可不得不佩服她。好了,好了,咱们俩现在是同病相怜,将来是同事--」

「什麽?你也到三闾大学去?」

于是,辛楣坦白地把这事的前因后果讲出来。三闾大学是今年刚着手组织的大学,高松年是他的先生。本来高松年请他去当政治系主任,他不愿意撇下苏小姐,忽然记起她说过鸿渐急欲在国立大学里谋个事,便偷偷拍电报介绍鸿渐给高松年,好教苏小姐跟鸿渐疏远。可是高松年不放松他,函电络绎的请他去,他大前天从苏小姐处奉到遣散命令,一出来就回电答应了。高松年上次来信,托他请鸿渐开履历寄去,又说上海有批应聘的同人,将来由他约齐同行,旅费和路程单都先寄给他。

鸿渐恍然大悟道:「我该好好的谢你,为我找到饭碗。」

辛楣道:「哪里的话!应当同舟共济。」

鸿渐道:「我忘掉问你,你信上叫我『同情兄』,那是什麽意思?」

辛楣笑道:「这是董斜川想出来的,他说,同跟一个先生念书的叫『同师兄弟』,同在一个学校的叫『同学』,同有一个情人的该叫『同情』。」

鸿渐忍不住笑道:「这名字好妙。可惜你的『同情者』是曹元朗,不是我。」

辛楣道:「你这人太不坦白!咱们现在是同病相怜,我失恋,你也失恋,当着我,你不用装假挣面子。难道你就不爱苏小姐?」

「我不爱她。我跟你同病,不是『同情』。」

「那麽,谁甩了你?你可以告诉我麽?」

掩抑着的秘密再也压不住了:「唐小姐。」鸿渐垂首低声说。

「唐晓芙!好眼力,好眼力!我真是糊涂到家了。」本来辛楣彷佛跟鸿渐同遭丧事,竭力和他竞赛着阴郁沉肃的表情,不敢让他独得伤心之名。这时候他知道鸿渐跟自己河水不犯井水,态度轻松了许多,嗓子已恢复平日的响朗。他留住鸿渐,打电话叫董斜川来,三人同上馆子吃晚饭。辛楣的失恋,斜川全知道的。饭后谈起苏小姐和曹元朗订婚的事,辛楣宽宏大度地说:「这样最好。他们志同道合,都是研究诗的。」鸿渐、斜川一致反对,说同行最不宜结婚,因为彼此是行家,谁也哄不倒谁,丈夫不会莫测高深地崇拜太太,太太也不会盲目地崇拜丈夫,婚姻的基础就不牢固。辛楣笑道:「这些话跟我说没有用。我只希望他们俩快乐。」大家都说辛楣心平气和得要成「圣人」了。圣人笑而不答,好一会,取出烟斗,眼睛顽皮地闪光道:「曹元朗的东西,至少有苏小姐读:苏小姐的东西,至少有曹元朗读。彼此都不会没有读者,还不好麽?」大家笑说辛楣还不是圣人,还可以做朋友。

以后鸿渐就不寂寞了,三人常常来往。三星期后,辛楣请新同事上茶室早餐,大家好认识。鸿渐之外,还有三位。中国文学系主任李梅亭是高松年的老同事,四十来岁年纪,戴副墨晶眼镜,神情傲兀,不大理会人,并且对天气也鄙夷不理,因为这是夏历六月中旬,他穿的还是黑呢西装外套。辛楣请他脱衣服,他死不肯;辛楣倒替他出汗,自己的白衬衫像在害黄热病。一位顾尔谦是高松年的远亲,好像没梦想到会被聘为历史系副教授的,快乐像沸水似的洋溢满桌,对赵李两位尤为殷勤。他虽是近五十岁的乾瘪男人,绰有天真妩媚小姑娘的风致,他的笑容比他的脸要年轻足足三十年,口内两只金门牙使他的笑容尤其辉煌耀目。一位孙柔嘉女士,是辛楣报馆同事前辈的女儿,刚大学毕业,青年有志,不愿留在上海,她父亲恳求辛楣为她谋得外国语文系助教之职。孙小姐长圆脸,旧象牙色的颧颊上微有雀斑,两眼分得太开,使她常常带着惊异的表情;打扮甚为素净,怕生得一句话也不敢讲,脸上滚滚不断的红晕。她初来时叫辛楣「赵叔叔」,辛楣忙教她别这样称呼,鸿渐暗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