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第4/8页)

还有她大姐,她从不知道大姐还有生意头脑,小小年纪就给自己攒起来小金库。作为她最喜欢的妹妹,菀凝跟着入股,每年的分红也能有个百两。

吃喝不愁,菀凝对银钱也就没什么概念。买这个笔筒,只是因为她发现三阿哥很喜欢而已。

三阿哥看着送到眼前的东西,眼底的讶异一闪而过。

见他不接,菀凝索性塞到他怀里。“你看你帮我挑字画我不也没说什么。堂堂皇阿哥怎么还矫情上了。”

三阿哥有些哭笑不得,他不过是惊讶她观察仔细,竟然发现他喜欢这个笔筒,怎么到她嘴里就成了矫情。

胤祉自认为自己对情绪的掩饰很好。他跟太子、大哥他们朝夕相处好几年,太子都没发现他的真性情,更别说喜好了。

除了他特意表现出来的对诗词感兴趣,谁知道他还喜欢什么?

这小丫头明明是第一次接触,居然精准的抓住了他的喜好。

没错,三阿哥有收藏癖,最喜欢的并非收藏字画,而是各中笔筒、砚台。

他看中的这件笔筒表面乌漆墨黑脏兮兮,仔细闻有一股香味儿。若他没闻错,这应该是用紫檀做的。

再看上面刻画的花鸟,很大可能还是宋代的物件。

紫檀本就珍贵,加上年代久远……其价值更不用说。

这件小小的笔筒,至少能翻数倍卖个上千两。如果遇上喜欢的行家,三四千两也有可能。

把他知道的都告诉菀凝,他以为菀凝会立刻收回手,哪知对方只是挑眉,扔往他怀里塞。

“那又怎样?我又不懂,若不是你,它指不定还要在哪里落灰呢。好东西就应该在懂它、喜欢它的手里,这样才能发挥它的价值。”

她小大人似的伸手拍了拍三阿哥的肩膀,“我相信你。”

菀凝比胤祉矮半个头,拍肩膀的时候还特意踮起脚尖。

胤祉看着落在自己肩膀上胖乎乎的小手,嗯,很像刚剥皮的春笋,让人口舌生津想要咬一口。

再次莞尔一笑,他发现自己对这位小格格总是有无与伦比的耐心和容忍度。

最不喜欢被人触碰的他,为了菀凝破例。

小格格一再打破他的底线,他却不觉得生气。甚至觉得这样很正常,他们俩合该这样相处。

三阿哥吐出一口浊气,无奈道:“好吧,那我就多谢菀凝格格了。来而不往,格格送了我这么件大礼”他扭头四处看去,“你等着。”

然后他夸过几个贩卖书画的摊子,走到一个卖玉的小贩面前。

一番挑挑拣拣,最后选了个平安扣。

平安扣并不大,大概有成人两个手指盖大小。

胤祉凑到菀凝耳边小声说着:“这是块上好的羊脂白玉,可惜遇上个不懂行的给糟蹋了。回头好好蕴养,带着图个吉利。”

他早就发现了这块玉,只自己对玉器不感兴趣就没有出手。如今正好买来送给菀凝。

菀凝皮肤好,羊脂白玉与她锦上添花。

当然,这块玉的价值肯定不如笔筒的,说到底还是他占了便宜。

谁让他银子没带够呢。

胤祉暗自决定等日后有了好东西一定给菀凝补上。

菀凝可一点也不觉得礼物不对等,她接过来在身上比划着,越看越喜欢。“谢三阿哥。”

见她高兴,三阿哥爷高兴起来,“你喜欢就好。咱们也算熟悉了,叫三阿哥你不觉得见外,而且在外面也不太好。嗯,这样,按照辈分你我应该是兄妹,不如你直接称呼我表哥吧。”

觉罗氏是巽亲王满达海的女儿,是努尔哈赤的曾外孙女。当今正好是努尔哈赤的曾孙。从这里算两人属于同辈份,三阿哥年长于菀凝,喊声表哥也使得。

菀凝有些犹豫,后来她一想,外面人多眼杂,经常称呼三阿哥却是不妥当。于是,小声的喊了声“三表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