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博尔赫斯(第15/28页)
我一个人的回忆比自从世界成其为世界以来所有的人的回忆都要多。 112
依仗着意外获得的神奇记忆力,福内斯轻易地超越了语言对人的幻想的限制。他孤独地坐在暗室里,于一瞬间不费吹灰之力就学会了好几种语言。对于常人是不可思议的事,对福内斯来说是理所当然的。他在记忆之河的深处漫游,那里是一切语言的发源地,无穷的、丰富的想像就是从那里出来,变成僵死的语言固定下来的。而福内斯的工作,则是将语言还原到它们本来的样子。为了做到这一点,他不得不使用“最纯净”的语言(包括数字)来篡改现有的语言,以表达不可表达的记忆。在这样做时,生命呈现出五彩缤纷的状态,抽象的概念被切成无数活生生的片断,世界中的每一事物都被重新命名,而他,这个头脑异常发达的奇才,只需坐在黑暗中静静地感觉。在他那清晰的思维里,他记起了每座山上每株树的每片叶子,看到了事物腐烂的具体过程、疲劳的缓慢进程,甚至还发现了由生到死的渐变过程,见到了湿度的逐渐变化。这是一个无法再精确的世界,虽然它一闪即逝,不能用语言固定下来。福内斯的幸福就在于停留在这个世界里。他要皈依人类最原始的记忆——那条伟大的河。他愿意总这样沉在河底,一边浏览那些不曾被污染的事物一边被激流冲刷、吞没。当他在南美一个贫穷的城郊小屋里享受这种无穷的乐趣时,没有人比他更能体会世俗对于人的压力了。人是多么愚蠢啊,他们眼不明,耳不聪,头脑不灵,他们最可怕的地方在于不断忘记,把一切都忘光了,只会像木偶一样说着僵死的语言。福内斯为了抵制腐朽的文明,长久以来拒绝像世人那样思考,所以用世人的眼光来看,他那繁杂的记忆库里似乎只有一连串的单个事物的罗列,没有抽象,没有归纳。
福内斯坐在他那幽静的院子里的黑屋内,带领世俗中的“我”到他那神奇的王国里漫游了一夜。他的话使“我”明白了:他虽被囚禁在床上,却是真正的自由人,一个眷恋着尘世而不肯离去的圣徒。因为他那具有穿透力的目光早就看出了,希望正好在、也只能在人自己身上。他必须同人隔开,又必须留在人间。他终生关注着时间,却知道时间是属于人的,否则的话,他又何以能够想起比如说像“路易斯?梅里安?拉斐努尔、奥利马尔、硫磺、鞍垫……”等这些词来呢?就是他所进入的深层记忆,也经历着真正的历史发展啊。作为人类最优秀分子的福内斯,也许是上天赋予他白日做梦的使命,受难的使命,不然他也不可能从马背上摔下来,抓住这世上独一无二的幸福了。将事物一个一个地重新命名,较之从前充当人们的计时器的生活,又有了质的飞跃。尽管说出的名字一闪即逝,但“说”本身给他这个穷汉所带来的上帝似的感觉,又岂是俗人可以体会得到的?福内斯的本领也不需要验证,他那固执的存在曾使我们大家无比地惶惑、内疚,他那张模糊的脸曾使我们震惊,这就够了。在我们大家的记忆中,他同时在彼岸又在此岸。现在我们可以猜出他的历史了,他属于那个比埃及还要古老的家族,那个在地球上永远繁衍着的家族。
极地之美
《结局》是一首美丽的短诗,读者可以闻到诗的氛围里那浓郁的芬芳。
命运使杂货铺老板雷卡巴伦瘫痪在床,连话也不能说了,但命运却又遵循对称的原理给了他一种意想不到的馈赠,这就是造迷宫的本领。于是雷卡巴伦在严峻的处境下“像动物一样只顾目前”,沉浸在自己的幻境之中。迷宫弥漫着永恒之美,也暗藏着逐渐逼近的杀机。躺在床上的雷卡巴伦又开始了释梦的游戏。进入他的世界后我们才知道,雷卡巴伦躯体的瘫痪对于他是一件何等的好事,这样他才可以专心致志地进入迷宫的核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