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章 第三十七天(第5/6页)

黑暗笼罩着林欲雪的身体,完美将他藏匿在黑夜里。他速度如风,每日总能赶在最佳的时机去城南那家烧鸡店。

说起来那老板早就记得他了。

会每日提前为他准备好烧鸡、米酒。

但今天却有所不同。

林欲雪刚一出门,就察觉到魔尊府邸外,整整齐齐站了四个高低不一的人,睁着四双殷切的大眼睛看着他。

一人手持包子和茶:“师父,请用早膳。”

一人提着足足六包烧鸡,以及酒:“师父,这是您要的烧鸡和酒~”

另有一人,则早早祭出宝剑,在宝剑上安置了一个软塌,一盘围棋,说:“师父,您且坐好,我带您御剑飞过去。”

至于最后一人,是那瘸腿瞎眼的小和尚,这一次,他往身上挂了足足四个大牌子,分别写着:

“我五岁父母双亡。”

“我三岁全家暴毙。”

“我二十岁夫人偷情。”

“我自出生起聋眼瘸腿,不久于年。”

小和尚的头上还贴着一张纸条,上书:“太惨了,所以有没有好心的魔尊愿意收留我们当徒弟?”

林欲雪:“……”

着实太惨了,他是说他自己。

眼前这幕,俨然是宁晚晚昨日那计划的升级版。

大家后来一寻思,好徒弟当就当了,不如当到底。

早饭得准备吧,车马也得准备上吧?既然都要准备,那干脆大家一起上,效果岂不是好上加好?

可众人绝想不到的是。

道高一尺,魔高一丈。

面对“徒弟”们热情洋溢的表现,林欲雪反将一军:

“四位的心意,本尊已经领会了。不过,本尊虽并非没有收徒的打算,却只打算收一个徒弟,不知四位,谁更合适呢?”

说完,在场四人的眼神均是一变。

好一个林欲雪,不愧是魔尊,只用简单的一句话,就瞬间瓦解了四人间短暂的同盟关系。

都知道当魔尊的徒弟好,还是唯一的徒弟,谁不想争上一争?

但昨日四人都说好了,无论发生什么情况都绝不内讧,短兵相接。

如今……

“本尊也十分为难。”

说着,林欲雪袖手一挥,四枚泛着红光的令牌随即到了四人的手上。

骰娘好奇地摩挲着令牌,问:“这是?”

酒鬼书生眼中精光一闪:“这是‘情丝’的入境令牌。”

宁晚晚:“情丝?”

小和尚若有所悟道:“可是那把传说中的情丝剑。”

“不错,正是情丝剑。”

林欲雪沉声道。

“慧剑斩情丝,三千乱绪随梦去!”

说起这情丝一剑,那可是修真界难得一见的好剑。

相传,情丝剑是一位修为已经修炼到化神期的修士,耗尽了毕生心血,以生命给自己道侣锻造出的一把剑。

然而道侣在得了这把剑以后,却另投他欢。

于是本该是蕴含爱意的情丝剑转眼心生怨恨,一剑结果了这位道侣,怒断情丝。

自此后情丝剑落入无主之地,其剑灵则占据了两人生前的道场。

每三年,七月初七,七夕节的那一天,情丝剑灵会开放道场入口,放有心争夺情丝剑的修士进去,挑选其下一任主人。

毕竟是以命练出来的剑,又有这么一桩凄美的爱情故事。

情丝剑历来都不缺名门修士争夺。

然而也是奇怪,自情丝剑灵开放道场也不知过去了多少年,多少修士进去,却始终没有一个人最后成功带出了情丝剑。

情丝剑也就在这一代一代的修士口中,变得愈发传奇起来。

“三日后,道场入口开启,谁若能成功带出情丝剑,本尊便收谁当徒弟,说到做到。”

林欲雪掷地有声道。

在场四人登时面面相觑,彼此对视一眼。

怎么办?

去,还是不去?

“我可是听说了,争情丝剑的修士多如牛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