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躲闪重拳(第16/31页)

1946年,科尔曼退役。欧内斯廷当时已考入蒙特克莱尔州立师范学院的初级教育专业,瓦特在蒙特克莱尔州立学院读毕业班,两人都和他们的寡妇母亲住在一起。但科尔曼决心单独过,靠自己生活,住在河对面的纽约,进入纽约大学。较之于纽约大学,他更想住在格林尼治村,较之于为学位苦读,他更想当诗人或戏剧作家,但他所能想到的既不用找工作养活自己又能实现理想的最便捷的门路,便是接受政府的军人补助金。但他一开始上课,成绩全优,越来越有兴趣时,问题就来了,不等二年级结束,他已经转入通往全美优等生联谊会的跑道,并为获得古典文学最优学位而摩拳擦掌。他敏捷的思维和惊人的记忆力以及课堂上的应对自如使得他在学校的表现一如既往地出人头地,结果他来到纽约最想做的事却被身边所有的人认为他应当做、鼓励他做、羡慕他做得如此辉煌的专业所替代。这似乎成了一种模式:因为他学业上的功力,不断被别人所吸纳。当然,他可以受之无愧,甚至感到喜悦(那种以超然脱俗的态度做个世俗人的愉悦),但这毕竟不是他所心仪的东西。他在中学时代便是拉丁语和希腊语奇才,而当他想参加金手套大赛时却得到霍华德奖学金;现在他又成为大学的奇才,而他的诗作在拿给教授看时却没有点燃任何激情的火花。起初他继续长跑,练习拳击,纯粹是为了兴趣,直到一天在体操房有人叫他到圣尼克竞技场跟一名四段拳击手斗拳,以三十五美元的报酬替代一个被拖下去的拳击手,他接受了,主要是为了弥补失去金手套的机会,结果却令他喜出望外,秘密地成为职业拳击手。

这样他便有了学校、诗歌、职业拳击,还有女孩子——懂得如何走路、如何着装、如何摆动裙子的女孩子,和他从旧金山隔离中心前往纽约途中所想象的别无二致的女孩子,懂得如何恰到好处地把格林尼治村的街道和华盛顿纵横交错的人行道派上用场的女孩子。在一些春暖花开的下午,在整个二战凯旋的美国,更不用说在中古世界里,都难以找到比行走在他前面的女孩的那对美腿更具吸引力的东西了。他并非是从战场回来后被这种景像所包围的唯一男子。那个年头在格林尼治村边待在咖啡屋和露天餐馆看看报纸或下棋,边欣赏过往的女人腿的退役军人并不见得比光顾专为纽约大学老兵服务的夜总会的退役军人要少。谁都说不出所以然,不论从社会学角度或别的什么角度。那年头是伟大的美国性感大腿时代,每天至少有一两次科尔曼尾随其中一对走过一个又一个街区,为了不至于看不清它们怎么移动,是什么形状以及在街角路灯由绿转红站定时又是怎么个模样。而当他估计时机成熟了的时候——已尾随得足以想好用词,又情不自禁了——便加快步伐,追上去。他开口讲话,陪着笑脸请求被允许走在她身边,并询问她的芳名,逗她发笑,让她接受约会——实际上是,不论她知情与否,向她的腿提出邀约。

而女孩子们,反过来,也喜欢科尔曼的腿。斯蒂娜·帕森,来自明尼苏达的十八岁少女,甚至写了一首诗献给科尔曼,其中就提到他的腿。诗写在一张笔记本格子纸上,落款是“S”,折成四方形,塞进他地下室楼上铺地砖的门廊的信箱。当时距他们第一次在地铁站调情已有两个星期,现在是他们第一次二十四小时马拉松周日后的星期一。科尔曼已赶去上早课,而斯蒂娜还在盥洗间里化妆;几分钟后她自己也得动身上班,但走之前却赶写了那首诗,尽管他俩在前一天都自觉地表现出旺盛的精力,她还是感到不好意思当面交给他。因为科尔曼的日程表催他马不停蹄地从课堂到图书馆,又接着在晚间跑到唐人街的一个破烂赛场去锻炼,所以那天夜里直到十一点半他回到萨利文街时才发现露出信箱口的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