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2章 、一百三十二章毛绒绒(第2/3页)
因为男孩有着标准的欧洲人长相,不会是无意走失的当地居民的孩子,动保组织总部曾想把他接走,联合有关部门发布公告为他寻找父母,但当事人拒不合作,吭哧吭哧往专程过来接他的人胳膊上盖了几个牙印,这事也就不了了之了。
纳尔森读了这么多年书,还是第一次在现实中接触到传说中的‘兽孩’,自然不可能放过难得的机会,立刻启程到据点拜访,一睹为快。
等真正见到面了,他才发现,男孩名义上说是被野犬抚养的兽孩,实际上有诸多不合理之处。
首先,野犬用四条腿走路,人类婴孩如果从小跟它们一起长大,理应会有样学样,四肢着地行走,长此以往,手脚关节多少会变形,着地部位比如膝盖和手腕会磨出坚硬的老茧。可丹的关节都很正常,只有膝盖上长了一层薄茧,并且他能够以直立形态站立,乃至慢慢走上几步。
其次,野犬是高度社会化的族群,每只野犬都热衷于社交,它们会互相舔吻面颊、说悄悄话、结伴追逐玩耍。可丹更喜欢独自待着,或发呆或睡觉,偶尔自言自语般地叫上几声,不屑于与负责照料他饮食起居的成年人互动。
最重要的一点,丹会使用双手。
动物们也会利用自己的前肢做些除了行走奔跑之外的工作,比如攻击和自卫、挖掘、清洁自身、乃至固定食物,不过这些都是很初级的事项,结构最简陋的蹄子都可以完成。
丹能做的远不止这些,他懂得如何分开运用手指,实现诸如抓握和分解拆卸之类的目的。
对正常长大的儿童来说,这实在不值一提;然而,对‘从小被动物养大’、‘没有受过成年人耳濡目染’的兽孩而言,这算得上是跨种族的巨大成就了。
换了一般人,也许会认为是丹小朋友生来天赋异禀,不用教导就无师自通地领悟了手的用途。而纳尔森正巧不在‘一般人’的范畴里——他是个上了整整二十年学、至今还没毕业的博士。
二十年的学费可不是白交的,所有在别人眼里无法用常理解释、只能归类于神迹的事,在他看来都有迹可循。
他知道不论是人还是动物,模仿是幼崽和幼童行为的来源,在此之上,聪明的小家伙可能有所创新,但不会出现超越极限的突破。
丹的表现让纳尔森不禁怀疑,养育丹的真的只有野犬吗?是否有会直立行走并且会使用手和简单工具的灵长类动物曾经参与其中?
又或者说,丹其实是被人养大的,近期不慎从父母身边走丢,才跟动物一起生活了一段时间?
后者的可能性显然更高,还能完美解释丹身上的一切异常。可问题又来了:如果确实是近期走失的儿童,父母一定很着急,为什么没听说有寻人启事一类的相关消息呢?
种种未解之谜,只有作为当事人的丹小朋友能给出答案。
一半是想研究丹的行为,一半是受志愿者们所托,纳尔森留在了据点,担任起了小朋友的临时监护人。
再然后就到了现在,丹不负众望地首次开口说话,一句是表抗议的“不!”,一句是他的名字“纳尔森”。
纳尔森尚未结婚成家,就提前体会到了好不容易教会自家孩子说话的新手父母的成就感。
就算抛开感情因素,光从科研的角度来看,这也同样令人惊喜。
丹之前脱离人类社会太久,已经野化,不会说也听不懂人类的语言。接受了两个月的特训后,他就能理解名字的含义,在没有经过专门教导的情况下喊出正确对应的人名。
这是否说明,养着他的野犬或是其他动物也有各自的名字,拥有跟人类近似的语法习惯和语言体系?
纳尔森迅速在心中拟好了几个议题,论文还未成文,他就能想象正式发表时会造成多大的轰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