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第4/4页)

非常熟悉。

不等多想,我立马运转灵力赶了过去。当我看见那个被几个大汉按在身下意图不轨的青衣少年时,怒气上涌,我脑袋里便瞬间空白,下意识就对着那几个壮汉使出了最近练习的水剑,等我清醒时,那几个人已经浑身是血死在了路边。

我怔了下,没管那几个人,朝着地上惊魂未定的少年冲了过去,“金柳!”

金柳不是别人,他是我在仙云宗上关系最好的合欢骨,也是他为我给傻子送信。曾经也是他取笑我身娇柔嫩,不经折腾,当时他开朗纯真,现在怎会沦落到这个境地!

金柳家中条件不好,他那个家族只有十几人,灵根不如何,唯一一个稍微出众的就是金柳的弟弟金水,他是金火双灵根,可金家资源甚少,为了培养弟弟,金柳主动入了仙云宗,成了殊亦谌的合欢骨,他跟我讲过他的梦想,他说等他弟弟修为有成之后就离开仙云宗,回去家里面。

可他为何现在又在这里!

金柳见我过去,抖了下身体,惊恐的望着我,连忙跪地求饶:“前辈,请饶过我吧,我身上真的没有什么灵力了,我也不能帮助修炼,请你饶过我吧!”

我脚步顿住,看着这个眼前这个狼狈的少年,只觉得心里一阵酸涩。

看吧,这就是合欢骨,被旁人掠夺,即便体内没了灵力,也害怕被人继续拿去修炼。合欢骨也是人啊,他们若是没了灵力,被人持续采补,就会精竭而死。

如果不是被我听见,如果不是我赶了过来,金柳就会悄无声息的死在这里,无人知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