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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这一切跟珀西瓦尔爵士又有什么关联呢?”我还是不太明白。
“既然你想听,那我就一一讲给你听吧。你应该还记得,弗雷泽警官认为那名流浪汉是一个醉鬼,他得出这一结论的依据是那人口齿不清、行动不力。然而,他也发现了那人的嘴里其实并没有酒气。我当即就认定那人的问题并不是酗酒造成的,而是汞中毒的表现。他时常提到‘胡萝卜’一词,这就解释了他是如何中毒的——无疑他患上了毡帽制造者的职业病。最开始我出于本能的反应,认为珀西瓦尔爵士过去的职业跟这个突然出现的奇怪老头没有什么关联。可是事实不是这样的,这个老头显然曾与珀西瓦尔爵士打过交道。不知你还记不记得这两件事:首先,这个疯老头曾经愤慨地提到过‘背叛’和‘诉诸法律并寻求公正的裁决’之类的词句。其次,你也许还记得珀西瓦尔爵士是如何通过一种独特的制作绿色毛毡布的改良工艺而发家致富的。你也许还记得,当我在阿斯佩恩庄园提及这个话题时,他拒绝与我讨论相关的内容。”
马车摇晃颠簸着向赫克瑟姆驶去,而福尔摩斯还在继续讲述:“留意到这些事情之后,我开始考虑这个陷入困境的可怜老家伙有没有可能曾经是珀西瓦尔爵士的生意伙伴——或者他有没有可能是那种绿色毛毡布改良制作工艺的真正创始者。多年后的现在,他回来找过去的生意伙伴算账,想要揭露珀西瓦尔爵士不堪的过往。换句话说,这整件事是以一场严重的商业争端开始的,而珀西瓦尔爵士则用了一种传统的手段来解决争端——通过谋杀。在我看来,当这个老家伙出现在赫克瑟姆后,珀西瓦尔爵士很可能承诺会给他补偿,并且同意与他在沼泽地边缘的一处偏僻地点见面。珀西瓦尔爵士在那里杀死了他从前的生意伙伴,然后——为了避免引起人们对他的怀疑——他残忍地将尸体撕裂,甚至还在尸体上留下了一些牙印,从而使得这一事件看起来像是一只硕大而凶残的野兽所为,种种迹象表明这只野兽最有可能是狼。”
“他这样做之后,看起来完全达到自己想要的目的了。”我说,“那么,他为什么还要再度杀人呢?”
“你应该还记得,第二名受害者是从剑桥大学来的自然主义者。本地旅馆里有人回忆说这位学者认为狼袭人的说法纯属无稽之谈,而且还宣称英国已经没有狼了。珀西瓦尔爵士通过杀死这个人实现了好几个目标:首先,他压制了此人关于狼已经在英国绝迹的坚决主张——珀西瓦尔爵士最不愿意看到的情况是人们的注意力又被引回到第一起杀人事件上来。其次,在此之前他已经听说了赫克瑟姆的传言称他过去的生意伙伴是被一匹狼所杀害,所以他这次用一件巨大的熊皮大衣、模拟狼爪的手套和鞋套作掩护来行凶杀人,要是这次他在作案过程中被人看见了的话,他便有机会使民众对狼袭人的传言深信不疑。他穿戴着全副的伪装,以四肢着地的姿势跑向和跑离杀人现场。华生,我相信第二次他其实是希望被人看见的,因为这样就会激化食人狼袭人的传言。起码在这一点上,他如愿以偿了。”
“是的,我能看出这一系列事情中无情的逻辑。”我说,“可是,弗雷泽警官的遇害又是怎么回事呢?”
“弗雷泽警官就算不是这个世界上最能干的侦查员,但他起码也是一个具有顽强毅力、锲而不舍的人。毫无疑问,珀西瓦尔爵士已将他视为极大的威胁。你再想想弗雷泽警官曾对这匹狼的某些行径所表现出来的怀疑态度。我大胆猜测一下,警官心中的疑点一定与狼进入沼泽的踪迹被人看到,但在那之后却再没出现过有关。结果是什么呢,警官在第二起袭人案件发生后,一定跟别人提起过他的怀疑。我自己则是在警官死去之后在沼泽地发现这一奇怪现象的。狼的足迹是从东边进入事发区域的,可西边却只能看到人离去的脚踪。你瞧,珀西瓦尔爵士四肢着地以一匹狼的身份爬进了沼泽,作案后他再以他本人的身份借着植被的掩护从沼泽走出来。弗雷泽警官一定曾向珀西瓦尔爵士提到过自己心中的疑惑——华生,你要记得,出事前一天,他说他曾去阿斯佩恩庄园警告年轻的阿斯佩恩少爷停止对狼的猎捕——他这样做相当于是签下了自己的死刑执行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