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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怪的是,随后的时间,他抽着我的雪茄,喝着我的酒,并拉着我,与我聊起了我的小说,令我吃惊的是,他对我的小说倒背如流,还对每一段落加以评点,再加上他自己的个人经历,总之,他认为我写出了他的经历,并且,他还不太满意,认为还有很多事可写,他说得如此真诚,令我躲闪不及,于是被他按住,他十分讲究品位,有的段落,他说起来,还必须叫我到安静的地方听,也就是说,他把我拉到屋外,说到另一些段落,他又把我拉回屋内,说应该在吵闹的音乐中讲,他的品位真是害人不浅,我被他拉着,从屋内到屋外,从厨房到门厅地转来转去,对我写过的东西,我多半已记不得了,但在他的顽强陈述中,我只能从头跟着回忆一遍,他把我拉到他的书房,找出我的书,让我为他签名,顺手从书架上拿出一个小包儿,递到我手上:"这两片药,别乱吃,必须在我的指导下吃,我看着你吃,知道为什么吗?就是外国的运动明星也得在教练的看护下吃,你知道这是什么药了吧?贵着呐!"然后把药放进我的兜中,突然,他像是想起了什么似的,注视着我,对我说出如下令我现在写出来也感到酸倒大牙的话:"我太喜欢你的小说了,我猜你一定是个用情很深的人。"

无须多言,那天夜里,我被他裹挟着,东跑西颠,真是受够了他发给我的洋罪,忽然,他被人叫走了,临走前,对我说:"你先在这儿呆会儿,我有点事儿,回来咱们再聊,我觉得咱们有很多事可聊。"然后他叫来那个给我开门的姑娘,让她照顾我,接着匆匆忙忙地离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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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我开门的姑娘是个木瓜,长得倒是挺机灵,但说起话来,特别生硬,她不由分说,把我拉到沙发上,给我递来一瓶矿泉水,然后问我要不要药要不要大麻,我说今晚算了。于是,那个姑娘便一言不发地坐我身边,眼睛看着前面,不再理睬我。

大厅里,约有十几个完全陌生的男女在嗑药,从他们的服装与举止上看,约有一半是白领,另一半路数无法说清,我知道自己再次误入无聊场所。

置身于一帮无知而空虚的磕药迷之间,令我感到一种不舒服,我对此想了半天,才明白,原来叫我不舒服的是,在电子音乐中,人们在借助药力,拼命地表现他们的无聊与空洞,这种表现在我眼里是低贱的。

另外,我还想到荣容,荣容之特别,就在于她给这种表现之中夹进了生与俱来的小混混的满足与愉快,她就像一股清新的歪风,吹过那些正经八摆的空虚乏味,令我在被拒绝之后,也不得不承认她非常有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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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我还没傻到真的等冯雪光回来,我坐了半刻,很快便从他家夺身而出。

在我走出大门,坐上自己汽车、在拧动钥匙发动汽车之际,我发现,天色已经蒙蒙发亮,恰在此刻,一辆宽大的墨绿色丰田吉普飞奔而至,刹那间停在我的并排,驾驶副座的车门打开,一个身穿酒红色无袖连衣裙的姑娘敏捷地跳下,看也不看四周一眼,径直向门口跑去,我没有看到她的脸,但她的背影却一下子印在我的脑海中,因为那是一个名符其实的细腰,她一边小跑,一边抖动她的头发,两条细长白皙的胳膊左右摆动,更吸引我的是,她的腰肢也在漂亮地扭动,我感到很奇怪,因为她分明是在正常地跑动,但在我眼里,却像是电影里的慢镜头,十分飘逸而醒目,后面一个身着西裤衬衫的拎着包的老帅哥跟上她,片刻,两人便一起进入屋内。

我倒车,将车驶出车位,准备回家,但在我要走的一刻,头脑中却出现一种念头,想看看那个姑娘的正脸,因为她的背影正是我朝思暮想的那种身影,腰肢细成一握,使裙子下摆看起来却像是一朵倒开的怒放红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