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聚如浮沫(第8/16页)

“我说过这些话?”翩翩喝得有些急,呛得咳嗽两声,旋即飞红了脸,然而又叹息起来,“的确无法有抵抗力——怎么会有抵抗力呢?”她的声音是如此寂寞,如同上涨的潮水,慢慢地淹没所有的灵魂。但是这样娓娓道来,我却不觉得伤心,只是深刻地绝望,“我一直希望做小王子的玫瑰花,可以编织温馨的梦幻——自惊鸿一瞥就开始怦然心动,即便落英翩迁又有何妨?至少整个世界曾柔和生动过,所有爱怜曾脉脉宣诸过,我的记忆曾美伦美奂过,哪里还用去计较终生永世这样长远的事情,只觉得不枉白来这世间一遭了……”

温煦的光线照得人略有些发懒,而我觉心里洞明平然,我的人生,这么不易察觉,就倏忽过了一半,如同世间流转起伏的情缘。于是我轻轻附和着翩翩,仿佛又退回到中学时光,并可以延续到永远,“小王子的玫瑰是多么幸运——小王子是一个水晶做的孩子:他认为他的玫瑰单独一朵就比整个花园的重要。他亲手浇灌,他搭建花罩,他除灭毛虫,他倾听她的怨艾和自诩,甚至她的沉默。小王子对玫瑰没有所求,只是喜欢她,甘愿为她花费时间……”

翩翩的神色无限安静,仿佛被我的话深深安抚,并且越来越静,如水流到深远的海底。但这安静里有充分的满足,满足于这一刹的时光,而她笑起来的样子丝毫没变,还是课桌后面塞给我糕团的小女孩,“的确,还可以和他一起听星星唱歌,可以和他一起驯养小麦色的狐狸,可以和他一天看四十三次日落——想想看,一天四十三次,真的很奢侈啊,我却只要一天一次就满足了。”

我也跟着笑了起来,“你说得对,翩翩。喜欢一件东西,就无法靠它太近,一天看四十三次落日,会让心脏承受不了那种幸福而爆裂——我甚至不如你,连一天一次都不奢想……”

不知怎的,那已经淡忘的记忆此刻鲜明地浮现在我的心头:我和蓝剑分手那天,也是个黄昏——看着天幕渐渐暗下,我第一次没有浪漫的感觉,呆呆看着浸染了整个天空的太阳在一瞬间黯淡,最后天边弥漫起了血气,红到发紫,绚烂到极致后,很快就涅没了。我孤单得之发冷,天空也被染成了一片迷离的紫蓝,不知过了多久,只见黑色袭来,什么都看不到了。

翩翩似乎会读心术,缓缓看我一眼,不知是在安慰还是在叹息,“夕阳到底是无限好的。”

是的,夕阳无限好。不必感叹什么只是近黄昏。

从下午开始,北风就一直没停,这会儿竟夹杂了大片的雪花席卷而来。从玻璃窗望出去,很多人家都提前开了灯,远远的灯光连成一片,映着漫天的飞雪,有一种温暖又萧瑟的感觉。

翩翩善解人意地为我再要一瓶香槟,据说是来自德国的黑森林,叫作“圣母的乳汁”。我啜了一口,味道果然甘凛——翩翩从小就不喝啤酒和烈酒,总抱怨红酒太过醇厚,优质的更有橡木桶味。她一直偏好白葡萄,以夏敦埃和白谢宁这两个品种为甚,这个嗜好连带也影响了我。

其实我和翩翩这么多年,很难分清哪些是她的习惯,哪些又是我的嗜好——就像许多年前的夏日午后,两个纤弱如花精的女孩在课室里窃窃细语,将所有贪恋红尘、聚散好合的殷殷情谊,都集中在一块柔如雪、软若云的糯沙柏饼上。

少年不识愁滋味,我们是盘踞在西子湖畔青白二蛇,优游厮缠,直到春雷乍响,惊碎所有红尘好梦——而这春雷的名字,叫作“蓝剑”。

那是结束,也便是开始——我们三个人纠缠的开始。或者,这纠缠在我离开之后的无数个春秋之间亦从未曾停息。我早该知道,一个人的命中,总是会有些什么,是无法规避与摆脱。蓝剑,就是我们的注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