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章(第2/6页)

一种说不上的感觉弥漫而起。

所以,他是真的……放弃自己了吧。

像是心头一块石头落地的同时,却又有些忐忑。

毕竟,“她招惹了他”,和“她惹了他”,一字之隔,千差万别。

若是不小心从前者成为了后者,他定能让她吃不了兜着走。

算了,不想了。

她看着手机,一时没注意前面的人,那人似乎也在看手机,两个不看路的人就这样一不小心撞到了一起。

“哗啦——”

来人手里的材料掉了一地。

“咦,不好意思。”

许安宁收起手机,忙蹲下身帮他捡材料。

“没关系。”

是一道温和的男声。

许安宁一抬头,就看见一个带着无框眼镜,长得斯文秀气的年轻男人。

她对他有点印象,之前的培训课她听过他的汇报。

她忘记他叫什么了,但她记得,他就是那个年纪轻轻便已升入正职的人。

他汇报的时候她还认真做了笔记,但私下他们没有交流过。

收好材料他们站起来,他问她:“你是辛岚的人?”

“嗯。”

“你好,我叫李书廷。”

他递给她一张名片。

“你好,许安宁。”

“我知道你。”

他笑了笑,“苏虹的策划案,是你想出来的吧。”

“其实也只是给了她一点建议,我们讨论了一下,方案还是她自己做的。”

许安宁不是喜欢邀功的人,更何况在别人的公司,她没有必要让苏虹这么下不来台。

说到苏虹她又问:“你们……总裁,没有为难她吧?”

“没有。Boss应该不会在意这个。他只在意结果,不会管过程。”

“嗯。”

或许当时他真的只是随口一问。

“对了,我听唐依依说,你昨天也去了音乐节?”

“嗯。”

“你是喜欢摇滚么?还是只喜欢某一个乐队?”

“我主要是喜欢星空乐队。听完星空的演唱我就回去了。”

“太巧了。”

李书廷推了推眼镜,“我也是星空的乐迷。但我喜欢星空,其实更多的原因,是我在他们身上,看到了披头士乐队的影子。”

许安宁愣了一下。

“我也喜欢披头士。”

……

许安宁没有想到,会在弘言遇到一个和自己一样喜欢The Beatles的乐迷。

而且李书廷看上去是和自己一样的,外人根本想不到竟然会喜欢摇滚乐队的那种人。很有反差。

在休息室里,他们简单地聊了聊。

“我第一次听到披头士的歌,是在英国利物浦。”

李书廷的眼睛亮了一下。

“我知道那里有一间纪念馆,可是一直太忙了,没有机会去。”

许安宁笑,“以后会有机会的。”

“那得看老板准不准我的休假了。”

说完这句,两个人都不约而同笑了起来。

有道是能者多劳,李书廷在弘言是拔尖的人才,如果说弘言的这些员工里有谁还能让柯文嘉满意一点,那也就只有李书廷了。

他是国内名校出身的高材生,博士学历,科研部的人才,不但业务水平过硬,而且在管理层上依然游刃有余。

用“年轻有为”来形容李书廷,并不为过。

许安宁觉得,自己可以从他身上学到很多东西。她也是因为专业水平受到认可而被领导赏识,进而走进管理层的人。

不过眼下,他们聊的更多的是披头士乐队。

“披头士乐队最出名的一首歌,《Yesterday》,至今仍旧是音乐史上被翻唱最多的一首歌。”

“我也很喜欢这一首。对于乐迷而言,披头士最经典的当然是《Yesterday》,但对于所有人来说,他名气最大的一首歌,应该是……”

“《This Bird Has Flown》。”李书廷笑了笑,“或者,应该叫,《Norwegian Wood》。”

许安宁莞尔一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