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章(第2/6页)
一种说不上的感觉弥漫而起。
所以,他是真的……放弃自己了吧。
像是心头一块石头落地的同时,却又有些忐忑。
毕竟,“她招惹了他”,和“她惹了他”,一字之隔,千差万别。
若是不小心从前者成为了后者,他定能让她吃不了兜着走。
算了,不想了。
她看着手机,一时没注意前面的人,那人似乎也在看手机,两个不看路的人就这样一不小心撞到了一起。
“哗啦——”
来人手里的材料掉了一地。
“咦,不好意思。”
许安宁收起手机,忙蹲下身帮他捡材料。
“没关系。”
是一道温和的男声。
许安宁一抬头,就看见一个带着无框眼镜,长得斯文秀气的年轻男人。
她对他有点印象,之前的培训课她听过他的汇报。
她忘记他叫什么了,但她记得,他就是那个年纪轻轻便已升入正职的人。
他汇报的时候她还认真做了笔记,但私下他们没有交流过。
收好材料他们站起来,他问她:“你是辛岚的人?”
“嗯。”
“你好,我叫李书廷。”
他递给她一张名片。
“你好,许安宁。”
“我知道你。”
他笑了笑,“苏虹的策划案,是你想出来的吧。”
“其实也只是给了她一点建议,我们讨论了一下,方案还是她自己做的。”
许安宁不是喜欢邀功的人,更何况在别人的公司,她没有必要让苏虹这么下不来台。
说到苏虹她又问:“你们……总裁,没有为难她吧?”
“没有。Boss应该不会在意这个。他只在意结果,不会管过程。”
“嗯。”
或许当时他真的只是随口一问。
“对了,我听唐依依说,你昨天也去了音乐节?”
“嗯。”
“你是喜欢摇滚么?还是只喜欢某一个乐队?”
“我主要是喜欢星空乐队。听完星空的演唱我就回去了。”
“太巧了。”
李书廷推了推眼镜,“我也是星空的乐迷。但我喜欢星空,其实更多的原因,是我在他们身上,看到了披头士乐队的影子。”
许安宁愣了一下。
“我也喜欢披头士。”
……
许安宁没有想到,会在弘言遇到一个和自己一样喜欢The Beatles的乐迷。
而且李书廷看上去是和自己一样的,外人根本想不到竟然会喜欢摇滚乐队的那种人。很有反差。
在休息室里,他们简单地聊了聊。
“我第一次听到披头士的歌,是在英国利物浦。”
李书廷的眼睛亮了一下。
“我知道那里有一间纪念馆,可是一直太忙了,没有机会去。”
许安宁笑,“以后会有机会的。”
“那得看老板准不准我的休假了。”
说完这句,两个人都不约而同笑了起来。
有道是能者多劳,李书廷在弘言是拔尖的人才,如果说弘言的这些员工里有谁还能让柯文嘉满意一点,那也就只有李书廷了。
他是国内名校出身的高材生,博士学历,科研部的人才,不但业务水平过硬,而且在管理层上依然游刃有余。
用“年轻有为”来形容李书廷,并不为过。
许安宁觉得,自己可以从他身上学到很多东西。她也是因为专业水平受到认可而被领导赏识,进而走进管理层的人。
不过眼下,他们聊的更多的是披头士乐队。
“披头士乐队最出名的一首歌,《Yesterday》,至今仍旧是音乐史上被翻唱最多的一首歌。”
“我也很喜欢这一首。对于乐迷而言,披头士最经典的当然是《Yesterday》,但对于所有人来说,他名气最大的一首歌,应该是……”
“《This Bird Has Flown》。”李书廷笑了笑,“或者,应该叫,《Norwegian Wood》。”
许安宁莞尔一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