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久很久以前(第14/23页)

她没理我。“鼻孔不算。”

我握了握她的手。她的手比玛吉的小且骨感,典型的小姑娘的手。我还注意到她经常咬指甲。

“我来给你的石膏签名吧。”她说。她从口袋里掏出一支魔法笔,弯下腰动起手来。直到她大功告成,我才看到她做了些什么:她信手画了一只头戴王冠的青蛙,下面签了她的大名。

“是青蛙王子。”她说。

“我知道。很棒嘛。”

“你知道青蛙王子的故事吗?”她问我。

“女孩亲了一只青蛙,它就变成了王子之类的。”

“那是美好的版本。”米亚说道。“真实的版本中,是青蛙恐吓女孩的,因为她不想亲它,毕竟它是只青蛙嘛。她用尽全力把它甩到墙壁上,然后它就变成了王子。所以王子其实是被女孩揍出来的。”

“不错的故事。”我说,“想想那些还在亲着青蛙的可怜姑娘,明明什么变化都不会发生。”

这时玛吉从屋里走出来。她看着米亚的涂鸦作品。“有意思。”她说。

米亚朝玛吉翻了个白眼,然后就进屋了。

玛吉和我在门廊的秋千上坐下。我还打着石膏,坐上秋千并不像说起来那么容易,玛吉不得不帮我一把。

“你十七岁的时候真是太可爱了。”我对她说。

玛吉笑起来。“我那时很可怕的。又高傲自大又战战兢兢,动辄对别人评头论足,连自己都讨厌。说实话,和那时的自己住在一块简直让我痛苦不堪。”

“我再说一遍,你那时真是太可爱了。”

“那时候我的腿倒真的很细。”她只得说。

11

简,在你出现之前,我从来都不怎么喜欢孩子。我是说,抽象意义上的孩子我是很喜欢的,他们脸蛋粉扑扑的,头发像丝缎一样柔滑。然而,一想到要把大段大段的时间花在一个特定的、具体的孩子身上,显然不是什么诱人的事。

孩子一般都是痛苦且残忍的,并且有充足的理由如此。第一,他们那么矮小;第二,孩童时期一般都非常痛苦,尽管大人们总说孩子总归要比他们自己更幸福。

或许因为我和贝丝是雅克舅舅带大的,而雅克舅舅不太喜欢孩子。他还讨厌猫,我也讨厌。

因此,尽管七岁的梅看上去很乖,大部分时间里我还是尽量避开她。这很容易做到,因为我相当肯定她也在回避我。或许是我自作多情了吧。有可能梅只是喜欢独自一人,我在与不在都是如此。她大部分时间都待在她的树屋里,或是到处跑啊玩啊,天知道她会跑去哪儿。梅似乎很享受一个人待着的时光。这样的孩子不太多,成年人中就更不常见了。

一天早上,我在门廊尽头发现一只芭蕾舞鞋。远处,我看见梅在前院里跑来跑去,地上满是松果、树枝和其他带刺的林地之物。她穿着一只芭蕾舞鞋,另一只脚光着。如果那只柔软的小脚丫能穿过这片带刺之地而不受伤的话,简直就是奇迹了。想到这也是玛吉的脚(某种意义上),我决定把另一只鞋子送去给梅。

“梅,”我叫住她,“你把鞋子落在这里了。”

不幸的是,梅不知怎的,以为我们在玩某种滑稽的追逐游戏。她朝我得意一笑,开始向另一个方向跑去。我竭尽所能追赶她,尽管我已康复了大半,跑步速度还是因为受伤而大大减缓。

“慢死啦。”她喊道。

“别闹了,梅,”我也冲她喊道,“我只是想给你这只该死的鞋子。”

“你说脏话了!你说脏话了!”她说,“我要告诉她们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