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爱(第7/14页)

从一个方面说,我们这个社会很不幸。在一个异性从不共事、从不同校就读的社会,人们可能生活得相当舒适。在这样的社会,男人彼此、而且只能彼此寻求友爱,从中享受到很多乐趣(但愿女性也是这样)。在一个所有的异性都有充分的基础建立友爱的社会,人们的生活可能也很舒适。但是,我们现在却两头落空。友爱需要的共同基础,孕育它的母体,在有些群体的异性之间存在,在另一些群体中则不存在。在很多郊外的住宅区,这种基础的缺乏非常明显。在富人区,男人毕生赚钱,至少有一部分女人则利用闲暇陶冶情操,爱上了文学或音乐。在这些地方,男人置身于女人当中,犹如野蛮人置身于文明人当中。在另一个地区,你会看到相反的情况。男女确实都“上学”,但是,男人会继续接受更加严格的教育,成为医生、律师、牧师、建筑师、工程师或作家,女人与他们的差别,就如同孩子与大人的差别。在这两种地区,异性之间都根本不可能产生真正的友爱。这种状况虽然很可悲,但是,如果双方都予以承认、接受,倒也无妨。我们这个时代所特有的问题是:处于这种境地的男女,他们常常听到一些传言,说在某些快乐的群体中,男女之间没有这种鸿沟;他们偶尔也能够看到这样的群体;他们还为平等主义的观念所困扰,认为对一些人来说可能的事,对一切人也应该(因而也确实)可能。因此,他们拒绝安于现状。于是,一方面,我们看到女教师型的妻子。她们“有素养”,总是极力将丈夫“提升到自己的水平”,拖他去音乐会,希望他学会跳莫里斯舞,邀请“有素养”的人到家中作客。这种做法对男人造成的损害往往小得可怜。中年男性有着巨大的消极抵抗力和纵容力(可惜女人不知道这点),他们说:“女人家总是好追求时尚。”但是,如果男人有文化、女人没有,而所有的女人以及很多男人都断然拒绝承认这一事实,那么,情形就要令人痛苦得多。

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就会看到可悲的、出于礼貌和善意的、煞费苦心的伪装:(用律师的术语来说)女人被“视为”男性圈子中不折不扣的成员。在头脑简单的人看来,她们像男人一样抽烟、喝酒(这个事实本身并不重要),就证明了她们确实是其中的一员。女人不允许存在清一色的男性聚会,男人在哪里聚集,她们也要在哪里。男人已经学会了成天与各种思想打交道,知道何谓讨论、举例和证明。女人如果仅仅拥有从学校学到的知识,结婚后立即就把学校传授的一点“文化”丢得一干二净,只阅读女性杂志,通常的谈话几乎无一例外是叙述,她就不可能真正融入男性圈子。她可以身处这个圈子当中,可是,结果如何?如果这些男人毫无体贴之心,他们的谈话她全然不懂,她就只能从头至尾百无聊赖地默坐在那里。如果这些男人有较高的素养,他们会尽量让她参与进来,向她作一些解释,极力纠正她与话题无关的错误观点,使之多少有点意义。但是,这些努力很快就化为失败。为了礼貌起见,原本是一场真正的讨论,结果只好有意被淡化,流于闲聊、说笑话、谈论轶闻趣事。他们带她来分享的东西,恰恰因为她的到来而遭到破坏。她永远无法真正进入这个圈子,因为她一旦进入,这个圈子便失去了本来的面目——正如当你抵达地平线时,它就不再是地平线一样。学会抽烟、喝酒、讲低俗的故事,并没有使现代女性与男人的距离比她祖母更近一步。但是,祖母要比她快乐、现实得多。祖母留在家里,和其他女人谈论真正属于女性的话题,可能还显得魅力十足、通情达理,甚至机智幽默。她或许也能这样,或许同夜晚的聚会被她破坏的那些男人一样聪明,甚至比他们更聪明。但是,她真正的兴趣与他们不同,追求兴趣的方式也不同。(任何人假装对自己毫不喜欢的事情感兴趣,都会显得像傻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