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面团仔』的太平日子(第2/5页)

因此,大学真的很可怕,我简直不愿意去想。可惜爸妈认定大学规划是头等大事,于是在我出院大约一周后,他们仿佛一对巴西丛林昆虫一样出其不意地伏击了我,把我往死里撕咬——只是打个比方而已。你明白我的意思吧?总之很让人烦心。

思来想去,我觉得干脆去念卡内基梅隆大学好了,那是爸爸教书的地方。不过爸妈很怀疑我能否申请得上,因为我的成绩差劲,也根本没什么课外活动。

“你可以向他们展示一下你拍的电影嘛。”妈妈提议道。

这主意真骇人,我不得不装死装了五分钟。在此期间,爸妈总算厌倦了吼我,双双离开了我的卧室。可惜听见我四处走动以后,他们又折返回来,我们不得不继续聊。

最后我们决定:我至少应该同时申请匹兹堡大学。在我看来,匹兹堡大学就是卡内基梅隆大学的同胞血亲,不过块头大一些,也呆一些。妈妈还逼我瞄一眼大学目录——“只是花个一小时坐下翻一翻嘛,好知道有哪些大学。”“又费不了多少功夫,是为了让你弄明白有什么选项,因为有许许多多不同的选项。”“如果你错过了最适合的一个,那不是很遗憾吗?”于是到了最后,我只好屈服——“行啦行啦,上帝啊”。

可惜的是,大学申请指南足有一千四百页,所以要我碰那玩意,休想。不知为何,好几天我都把它放在双肩包里随身带着,每次一眼瞧见它,都有一种腋下发痒的感觉。

有次去医院探访时,我犯了傻,居然跟瑞秋提起了大学申请。她对此兴致十足,于是我们不得不聊了好一会儿,真尴尬。

“显然,休·杰克曼又出健身新招了哟。”我想方设法分散她的注意力,“现在他比以前多了四块腹肌。”

休·杰克曼的腹肌居然没能把瑞秋的心思从大学上勾走,简直令人难以置信。可惜事实确实如此。

“也就是说,你想去念卡内基梅隆大学?”她说。她支起身子,盯着我的眼神比平常更加专注。

“我是说,跟其他大学比起来,我宁愿去那儿。”我说,“不过我爸妈认为我申请不上,所以我可能会去念匹兹堡大学。”

“你为什么会申请不上?”

“唔,我不知道。要想申请卡内基梅隆,除了漂亮的成绩单,还少不了当个辩论社主席吧。不然的话,总少不了创立一家流浪汉收容所。可我除了瞎混,什么课外活动也没有。”

我看得出,瑞秋恨不得提起我们拍的电影,但她终究没有开口。太棒了,因为我已经做好充分的准备——再次装死。可惜的是,在医院里,用装死这招来转换话题,看来不太行得通,毕竟不合时宜。再说,说不定恰好有人走进病房,结果误以为你已经咽气,接着就把你安置到一张轮椅上,摆到候诊室之类的地方。就好像吉尔伯特,那个坐在轮椅上、也许已经死翘翘的小子一样,本文在两千四百字前提到过他。

“说真的,对于念大学,我唯一的目标是不加入任何一个兄弟会。”我即兴发挥起来,“因为兄弟会的最爱就是挑个肥仔,把他绑上旗杆或者教授的汽车。所以我很担心会遭殃,毕竟那是他们的最爱。也许他们打算用皮带抽我呢。用皮带抽人其实‘基佬’到家了,但如果你说破这件事,他们一定会发飙的。”

不知道为什么,瑞秋并没有被逗笑。

“你不肥。”她说。

“我挺肥啊。”

“你不肥。”

瑞秋居然跟我唱反调,似乎有点蠢。因此,我使出了前所未有的一招。

“我认识的某人,他可不赞同你的话。”我说,“他的名字叫‘花生酱加肚皮’,再减去其中的‘花生酱’。”

“唔。”瑞秋说。然后我掀起衬衣,对她露出了肚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