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九章(第2/4页)

说了几句,忽然又想起一件事,对蓝大胡子说,「你把你的枪,拿来给宣副官看看。」

随身的枪对军人来说,是保性命的东西,一般不轻易给人碰的。

但说话的人,既然是白雪岚,蓝大胡子一点也不迟疑,就把手枪拿出来,递到宣怀风手上。

宣怀风掂量一下,实实在在的沉,分量比白雪岚送他的勃朗宁重多了,而且个头也大。

他父亲从前在时,对他很是宠爱,并不想他多碰枪械一类的凶物,但如今接触着兵工厂的筹划,常常特意地学习这一方面的知识,所以拿在手里看一看,心里便有些数了,对蓝大胡子说,「我刚才留意了一下,你手下这些骑兵,是人人都配两把这样的?这很了不起。上百人,一人两把二十响的快慢机,足以展开一个近距离闪电冲锋了。这东西,威力比寻常手枪大,射程也比寻常手枪远,要是遇上一般的步枪,简直是可以和步枪做对射。步枪速度慢,而你这个是半自动发射,子弹容量也比步枪大,能占一个大便宜。」

蓝大胡子见他长相斯文俊美,整一个俏书生模样,虽然会骑马,未必是个会使枪的,现在听了这些话,顿时刮目相看,惊喜道,「原来真是个行家。可我们这二十响,也不是寻常的二十响。」

宣怀风说,「这个当然。瞧枪上的标记,这是德国毛瑟兵工厂制造,地道的舶来品,和国内常见的那些仿制品,不是一个档次。这样一把真货,现在恐怕要卖到七八百银元了。」

蓝大胡子拿手往大腿上用力一拍,肃然起敬,「宣副官,您真识货!只不过如今七八百银圆,也买不到这个了,至少要拿出一千银圆来。那也要看买不买得着。」

白雪岚悠闲地撕着肉干,往嘴里送,在一旁问,「大胡子,我这一位,你瞧如何?」

蓝大胡子竖起一个大拇指,说,「军长,您这一位,是稳当当的龙王爷搬家!」

宣怀风从未听过这话,不知搬家是怎么个说法,低声问白雪岚。

白雪岚笑着在他耳边吹一口热气,答说,「龙王爷搬家——离海。他说你很厉害呢。」

宣怀风受了夸赞,对蓝大胡子友善地笑一笑。

因为知道宣怀风对枪械是个行家,蓝大胡子更和他热络起来,便拿手在下巴上摸一摸,笑着说,「宣副官,我发现,你好几次往我下巴上看了。是不是在看我的胡子长哪里?」

宣怀风被他点破,颇不好意思,礼貌地问,「是从前蓄过胡子,后来剃了吗?」

蓝大胡子哈哈大笑,说,「你听别人叫我做蓝大胡子,岂不以为我胡子还是蓝色的?其实,我姓蓝,本名多年不用,也不去提了。至于这大胡子的绰号,倒不是因为我下巴长过大胡子,而是因为我从前当过胡子。」

宣怀风这才想起,一些地方上,对土匪的别称,也有称响马的,也有称胡子的。

原来这一位,从前竟是个打家劫舍的角色。

蓝大胡子说,「不是我自夸,当年绿林里,我还是响当当的一号人物。后来被军长这毛娃娃活抓了,真是奇耻大辱,结果,倒是因祸得福,归了正途。不过我从前作孽太多,这辈子恐怕洗刷不干净,死了后,还是要下十八层地狱的。所以我倒是很下劲的跟着军长杀土匪,说不定多救几户人家,阎王爷的账本上,能少算我一笔账。」

白雪岚那夜谈及往事,给宣怀风打伏笔,宣怀风已猜到一路回去,要有很多意外了。

所以这时候,知道白雪岚这个素日最恨土匪的人,竟然把一个昔日的土匪降服了,收做亲信,居然也并不太过惊讶,只拿眼睛朝白雪岚瞅了瞅。

白雪岚早观察着他的举动了,看他不是很反感的样子,心里松了一口气,面上很坦荡地说,「水至清则无鱼,总要给人改过自新的机会。何况,蓝大胡子带起兵来,真是一把好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