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2章(第6/9页)

“你知道一点局势,却因为签了很多协议,不能对我明说。”茭白继续往下说,“于是你就给我暗示,想要我去投靠沈而铵那个天命之主。”

“天命之主?”姜焉的牙齿咬破葡萄,他都没嚼,连同皮一起咽了下去,“这形容的好,贴切。”

茭白不出声了,等姜焉扩充。

接下来,姜焉说了他的故事,他原本和乐队在北城的酒吧唱歌,客人点什么他们唱什么,他嗓子好,小有名气,有一天他被谭军找上。

姜焉一个搞地下乐队的都知道南沈西戚,至交,大人物,他在听到谭军要他先去戚家,再去沈家时,有种听天书的感觉。

不是他不自信,而是圈子差太大。

谭军却很有把握,他告诉姜焉,戚沈两家交好,却不交心,更多的是浮于表面的上流社会游戏。

他是戚家那位的身边人出身,就会和沈寄的其他小情不同。等于是在戚家镀层金,给自己提高了身价,会被沈寄看重不少。

谭军拿出了一百万。那笔钱对当时的姜焉来说,是雪中送炭,他孤身前往西城,顺利被戚家的人发现,带到了戚爷面前。

之后就是念书,赚酬劳,念书。直到戚爷去南城参加沈老太的寿宴,他在包间勾引沈寄成功,过了段时间就去了南城。

谭军要姜焉待在沈寄身边,成为他所有小情里的首位,没说要偷什么机密文件,就先待着,以后看情况而定。

姜焉住进尚茗苑,沈寄对他的身体很着迷,几乎每次伺候都是一整晚。

那就是头拉磨的驴,一轮接一轮,他装昏迷才能歇会儿。

姜焉以为差不多就那么待着了,没想到半路出来了茭白,还卷走了沈寄放在他身上的特权,导致他被赶出尚茗苑。

谭军非但没怪他毁约,还很开心,说用不到他了。

姜焉说到这,对茭白投过去一个意味深长的眼神。谭军要他去接近沈寄,就是想他当祸国妖物,搅乱沈寄工作之余睡个小情解压,分寸把握得刚刚好的生活节奏。

最好是能获得沈寄的独宠,被他的小情斗个你死我活,导致他不能好好纾解,后院起火,分心分神,耽误工作。

茭白出现了,走上了他还没走的那条路线,尽管有偏差,目的却达到了。谭军的确不需要再用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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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这么回事。”姜焉吃掉那串葡萄上的最后两颗小扁货,摊手。

茭白啧啧,姜焉这部分在漫画里是隐藏剧情。谭军是整部漫死的最惨的,也是最牛批的一个助攻人物。

助的不是礼珏跟沈而铵的感情线,是沈而铵的事业线。

茭白用余光看姜焉,他后期爱上沈寄了。估计谭军要他做的事,齐霜都抢在他前面做了,他不需要行动。

沈寄被他儿子抢走位置之后,就是个废人,谭军哪还需要防着他。

姜焉没挪窝,最后被沈寄赶走,给官配腾位置。

沈寄到死都不知道,陪了自己十几年的人,拿的两份钱,一份是他付的,一份是别人付的。

他还想着把人留在身边,给他官配做个伴呢。

茭白都懒得嘲讽了。

病房外传来脚步声,医生进来查房,说起茭白右臂的枪伤,叫他过段时间复建的时候好好做,将来想当医生,还是有可能的。

茭白自我安慰,没事,没事没事,做完任务,老子就是一条好汉。

医生走后,病房里很静。静得压抑。

姜焉看着茭白受伤的手臂,抿着唇,少有的沉寂。

“听说沈寄被沈而铵从南城送到了西城,你想好怎么报仇了吗?”

茭白记得原着里,那老东西也在这座城市,他躲在犄角旮旯的地方一边苟延残喘,一边不死心,还想翻盘,到死都没翻。

“我知道一种药,连续喂一段时间,可以让一个正常人变成傻子,成天不会思考,只知道吃喝拉撒,就跟一头猪一样。 ”姜焉的眼里乌沉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