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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云走了,我坐在桌前呆呆地沉思,构造着我的小说。抽出那本“幽篁小筑星星点点”,我开始拟故事的大纲。农场小主人是现成的,他该有张沉静而生动的脸,但是女孩呢?我找不出模特儿来,是个富翁的女儿?富翁在农场附近有栋别墅,女孩到别墅来养病……对了,这女孩应该是苍白的、安静的、瘦小的……像歌剧《波西米亚人》里的曲子:《你冰冷的小手》。她该有一双冰冷的小手,长长的头发垂到腰部。但是情节呢?他们怎么相遇?又怎样相恋?又如何分开?我瞪着台灯和窗上玻璃的竹影……让那女孩病死吧,不行!抛下了本子,我站起身来,在屋内兜着圈子,多么俗气的故事!把本子收进抽屉,我这篇小说已消失在窗外的夜风里去了。躺在床上,我望着屋顶,我小说里的男女主角不知该怎样相遇和结束,这是恼人的。但是,真实中的呢?凌霄有怎样一个故事?

这问题并没有困扰我太久,旷野的风在竹叶上奏着轻幽的曲子,月光在窗上筛落的竹影依稀仿佛,我看着听着,很快就沉进了睡梦之中。

清晨的第一声鸟鸣已经把我唤醒了,自从到青青农场来之后,我就不知不觉地有了早睡早起的习惯。看看腕表,才只有五点半,但窗子已染上了明亮的白色,成群的麻雀在竹林里喧闹飞扑。我从床上起来,穿上一件大领口的蓝色洋装,用梳子拢了拢头发,想去竹林里吸吸新鲜空气。还没出门,有人来到我的门口,轻叩了两下房门。

我打开门,凌风微笑的脸孔出现在我面前。

“起来了?”他多余地问。

“你不是看见了吗?”我说。

“那么,跟我来!我带你到一个地方去!”

“远吗?”

“别担心!跟我来就是了!”

我抓起桌上那顶蓝绸的帽子,走出了房门,凌风拉着我的手臂,我们从后面穿出去。经过厨房的时候,我弄了一盆水,胡乱地洗了洗手脸,凌风等我洗完了,也就着我洗剩的水,在脸上乱洗了一气,我喊:

“也不怕脏!”

“这儿不比台北,要节省用水!”他笑着说,带着满脸的水珠,擦也不擦就向外跑,这儿的水都是从河边挑来,再用明矾澄清的。在厨房门口,我们碰到正在生火弄早餐的秀枝,凌风想了想,又跑回厨房,拿了几个煮熟的鸡蛋,还在碗橱里找到一只卤鸡,扯下了一条鸡腿和翅膀,他用张纸包了,对秀枝说:

“告诉老爷太太,我带陈小姐到镇上去走走,不回来吃早饭,中午也别等我们,说不定几点钟回来。”

走出了幽篁小筑,穿过绿荫荫的竹林,眼前的草原上还浮着一层淡淡的薄雾,零星散布的小树林在雾中隐隐约约地显映。东边有山,太阳还在山的背后,几道霞光已经透过了云层,把天边染上了一抹嫣红。我戴上帽子,在下巴上系了一个绸结,回过头来,凌风正目不转睛地瞪着我。

“干什么?”

他抬抬眉毛,响响地吹了一声口哨。“你很漂亮。”他说,“清新得像早上的云。”

“我不喜欢你那声口哨,”我坦白地说,“你应该学凌霄,他总是那么稳重,你却永远轻浮。”

“每个人都叫我学凌霄,难道我不能做我自己?”他不愉快地说,语气里带着真正的恼怒。“上帝造人,不是把每个人都造成一个模子的,不管凌霄有多么优秀,他是他,我是我,而且,我宁愿做我自己!”瞪瞪我,他加了一句:“喜欢教训人的女孩子是所有女性中最讨厌的一种!”

我望望前面,我们正越过东边的那块试验地,章伯伯他们在这块地上尝试种当归和药草。小心地不去踩着那些幼苗,我说:

“动不动就生气的男人也是最讨厌的男人!”

“我们似乎还没有熟悉到可以吵架的地步!”他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