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发现了一篇关于物质和精神之宇宙的随笔(第12/48页)
只是到了今天我们才称它为电荷,我们知道,所有关于电荷的实验分析已经给出了一条作为最后结果的原理,或者说表面上的原理,异质性 。只有在物质相异之处电荷才显现;而且可以假定,至少在电荷不增加之处——如果不是在不显现之处——物质绝不 相异。这个由实验得出的结果与我以非实验方式得出的结果完全一致。我说那种推斥力的目的是要阻止扩散的原子马上恢复统一性 ,这说明那些原子相互有差异 。差异是它们的特性——它们的本质——正如无差异 是它们的本原之本质。所以,如果我们要说任何使两原子结合的企图都会引起一种推斥性的影响力来阻止两原子接触,我们最好使用下面这个意思相同但措辞更严谨的说法:让任何两个异性物结合的企图都会导致电荷的增加。当然,现存之万物均由这些近似接触的原子构成,因此必须把万物视为仅仅是其差异有多少之别的原子组合;当让任何两个这样的组合靠拢之时,那种推斥趋势产生的阻力与两组合物各自的差异之和成正比:——这个说法可以归纳如下:——两物体接近时增大的电荷之量与构成二物的原子各自之和之间的差异成正比 。综上所述,可以得出一个简单的推论,即任意两个物体都不会绝对相同。所以,只要有两物体接近,始终存在的电荷就会增大;但只有当两个明显不同的物体接近时电荷才会显现。
若把电荷——暂且继续这么称呼——视为光、热、磁等多种物理现象的起因,那我们可能 就不会出错;但若把生命、意识和思想 这些更重要的现象归因于这种严密的精神元质,那我们就更不容易出错。不过关于这一点,我在此只需要提示:无论是从宏观上还是从微观上看,这些现象之发生看上去至少都与异质性成比例 。
现在让我们摈弃“引力”和“电荷”这两个模棱两可的术语,而采用“吸力 ”和“斥力 ”这两个意义更明确的措辞。吸力是形,斥力是灵:前者是宇宙的物质本原,后者则为宇宙的精神元质。除此之外没有其他本质 。所有的 现象要么归因于前者,要么归因于后者,或是两者兼而有之。这个事实是如此精确,如此经得起论证,以至吸力 和斥力 是仅有的 两个我们可以借之领悟宇宙的特征——换言之,凭借这两个特征,物质 可以显露于精神 ——仅仅为了讨论的目的,我们就有充分理由假定物质 只以吸力 和斥力 这两种形式存在——吸力和斥力均为物质:——由于不可能存在我们不能把“物质 ”“吸力 ”和“斥力 ”作为同义词并用的情况,所以这些措辞在逻辑上可以相互转换。
我刚才说过,我所描述的那种扩散之原子向原始统一性回归的趋势应该被理解为牛顿的万有引力之原理;而事实上,如果我们只是从总体上来看牛顿的引力——也就是说,如果我们不去理会已知的该引力的运动方式 ——我们也不难将其理解为一种推动物质 接近物质 的力。这种总体上的一致性使我们感到满意;但若仔细观察,我们就会发现许多看上去并不一致的细节,也会看到许多其一致性至少尚未确定的细节。例如,当我们以某些方式来进行思考时,牛顿的万有引力似乎压根儿就不 是一种向独一性 运动的趋势,而更像是一种所有物体朝所有方向运动的趋势——一种显而易见的扩散趋势。这儿还算有一种差异性 。如果我们再考虑到支配这种牛顿趋势的数学法则 ,那我们就会清楚地看到,就这种趋势的运动方式 而论,至少在已知存在的万有引力和我假定的那种看上去一目了然的趋势之间,没有任何一致性得到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