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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和你在一起的姑娘……”她嘴里嘟囔着,“我看见她把这孩子领走了!”

“哪个姑娘?”我问道。

我的话音刚刚传到她们的耳朵里,人却已经从几张桌子上跳过去了,我像跑百米冲刺一样冲到餐馆里面,把这些臭女人全都撇下了。过了几秒钟,才听见她们在我身后咆哮着,可是我已经趁机钻进了男厕所里,随即把门倚在了背后。她们没有钥匙。我把门死死地抵住,眼睛迅速地环顾着四周。一个服务员刚撒完尿,他抬头看了我一眼。我立刻掏出一叠钞票,他同意替我把门守住。在这扇用两层薄纤维板做成的破门后面,我们可以清楚地听见那群女人的撞击声和嗥叫声,如果用脚去踹这样的门,简直就像是洞穿一张薄饼那样,不费吹灰之力就能破门而入。于是我又往他口袋里塞了两张钞票。之后就从窗户里逃走了。

我发现自己正在通往厨房的院子里。垃圾桶里东西满得都漾出来了,铁皮被太阳晒得锈迹斑斑。一个大师傅从厨房里走出来,他用毛巾擦去脖子和背上的汗水。我知道该怎么办啦。还没等他开口,我就微笑着往他的上衣口袋里塞了一张钞票。他也朝我笑了笑,然后走开了。我觉得好像我有一根魔术棒,随便耍两下,就可以让鸽子飞到天上去。等了一下,我朝后门走去,出来之后又钻进一条巷子里。

我无需说明自己是如何拼命狂奔,才从巷子里跑出来的,总之,我又回到了大街上。在十字路口我拐弯儿了,当你三十五岁的时候,如果还保持着原来的体形,那么这种事你还能够胜任,比如说,飞身从一辆停在路边的车子上跃过,或者打破你个人四百米跑的纪录,回头看看在你身后跑着的是谁。过了一会儿,我想自己已经把她们甩掉了。我停下来喘口气。正好有一把椅子,于是我就坐下了。后来我发现,似乎有一个人正在给我擦皮鞋。当我低头看他的时候,听见他嘴里吹出的口哨声。

“喂……”他说,“这可是西部牛仔靴呢。”

“没错,”我说,“我把拖鞋搁在车上了。”

“现在这个季节,穿这玩意儿不觉得有点儿热吗?”

“不,就像穿着芭蕾舞鞋一样,十分轻便。”

这是一个二十来岁的年轻人,从他的目光可以觉察到他非常聪明,而且看上去是一个通情达理的人。

“你瞧,”我说,“不想和别人一样愚蠢,往往不太容易做到。我们不可能尽善尽美,这样做太累了。”

“是的,我明白……”

“干得不错,不过还要注意,不要把太多鞋油弄到我的鞋子上,嗨,仔细一点儿……”

我想利用这几分钟时间,把发生的事情好好梳理一下。但是我一想到她,就觉得仿佛有一条龙,在我的脑子里喷吐着火舌,把一切努力全都化为灰烬。我现在所能做的就是重新站起来,根据我的判断,其他的麻烦还会接踵而来。我把钱给了那个小伙子以后,就沿着墙根儿朝海滩的方向走去。一阵暖风迎面吹过来,走在沿海的林荫道上,我觉得自己嘴里一定吸入不少棉絮。老远就看到我那辆车子停在那儿,我脑子产生的第一个念头,就是开着车子把整个城市搜寻一遍,接着我自言自语道,好啊……可找到你啦,你带着小家伙到处乱跑,因为他的母亲是个蠢货,让他在烈日下晒了两个小时,热得汤米伸出的舌头足有三寸长,你究竟在干什么?既然你不是那种专门找个阴暗的角落、把小男孩掐死的姑娘,那么,你这是在干什么呢?

在稍远的地方,有一个卖冰激凌的商贩,坐在树荫底下。我四处张望着,穿过马路朝他走去。他看见我走过来,就把冰柜的盖子掀开了。

“来一个球的、两个的,还是三个的呢?”他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