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第16/17页)

也就在这会儿,我想起了我在杜塞尔多夫时对自己立下的誓言,近几周里我一直置之脑后的那个誓言:在莱娜塔身边不得滞留三个月以上,在这个期间的一切开销也不得超过我的全部积蓄的三分之一。从发誓的那天早上算起,三个月的期限早就到了,并且又过去了六天,我所限定其额度的那笔钱款也差不多全花出去了。在这番回顾与反省的影响下,我的脑海中闪现出这样一个念头:根本就不用回返科隆,而是掉转马头,从波恩再往南边行下去,奔向我的故乡洛兹海姆,至于莱娜塔呢,且让她孤身一人听天由命。可是,真要把这个设想变成行动的话,我身上的勇气又不够,这首先是因为占据我心头的还是对莱娜塔的思念,再说,名誉本身也不允许我做出这样一种背叛。

于是我只好对自己说:回到住处之后,我就与莱娜塔开诚布公、真挚无欺地谈一谈,我将开导她,向她言明:她对亨利希伯爵的寻找——实乃丧失理智之举,我要提醒她,我已狂热地、真诚地爱上了她,我将向她求婚。如果她能在上帝与人们面前向我发誓愿意成为我的诚实的、忠贞的妻子,我们就成双成对地径奔洛兹海姆省亲,在获得我的父母亲的祝福之后,我们就漂洋过海,到新西班牙定居,在那儿,莱娜塔将把过去的一切给彻底地忘却,犹如忘却清晨临醒前的一场梦一样。

我被这些幻想、这些梦求平和安详的幸福生活的幻想哄得乐融融、轻飘飘,我感到既轻松又自在;我低声地哼唱起一支西班牙小曲,那小曲欢快抒情,恰恰与我此时的心境相呼应,我不停地抖抖缰绳,这样一来,天还没黑时,科隆的城墙,在皑皑白雪中黑黝黝地矗立着的城墙,已经映现在我的眼帘。


(1)阿里阿德涅之线:希腊神话,克里特王米诺斯之女用小线团帮助雅典英雄忒修斯逃出迷宫。

(2)阿格里巴·涅捷斯海姆斯(1486—1535):十六世纪德国著名的博学家、冒险家,倾心探索存在奥秘的哲学家,不幸女子的解救者,被诽谤的学者;受科隆大主教格尔曼·冯·维德聘请,曾于1532年11月至1535年初在波恩就职。

(3)弗尔图娜:罗马神话中的命运女神。

(4)弥涅耳瓦:罗马神话中的智慧女神。

(5)门托耳:希腊神话中奥德修斯的挚友,在近代文学中,有”参谋”,“指导者”等意。

(6)戈德弗里德·格托尔皮:阿格里巴许多著作的出版者,他的采访者。

(7)布拉班特:比利时省城名。

(8)弗里堡:瑞士一个州的首府。

(9)蓬塔姆萨:拟是蓬塔格罗萨,巴西一地名。

(10)乌吕塞斯:罗马神话中对奥德修斯的称呼。

(11)沙勒拉赫贝尔格尔:宾根一带所产的一种葡萄酒。

(12)用“伴侣”(或是“肉体护卫者”)这个词来指代“裤腿”这个词,是十六世纪德国人所用的一种表达法。

(13)安特卫普:比利时一省会名。

(14)即奥地利公主玛尔迦丽塔。

(15)巴克斯:即罗马神话中的酒神。

(16)伊斯特拉:位于克罗地亚和斯洛文尼亚境内的一个半岛。

(17)mulier:拉丁文,即女人。

(18)即精神流质:人体能放射出来的一种物质,类似于气功学说的“气”。

(19)迦勒底文:一种很古老的文字,通常以其比喻古奥难懂的行文,天书。

(20)约翰·维耶尔:即汉斯·维耶尔,或壤·维尔(1515—1588),十六世纪名学者,生前力主公正科学地对待所谓“女妖”,认为“女妖”实乃有病的女人,应当予以治疗,而对她们作出宗教审判的法官,实乃刽子手。

(21)詹·波焦·布拉乔利尼(1380—1459):意大利作家,擅写轻松的笑话式的故事体小说。

(22)雅科波·桑纳扎罗(145—130):意大利诗人,作家,他用意大利文写成的田园小说《阿卡迪亚》在十六世纪上半叶曾享有极高声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