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章 张松母亲(第3/3页)

规矩早就很清楚,如果在当地结婚,就永远无法返城。

张保抱着孩子回到妻子身前,将孩子和钢笔给她,只说了一句话:“他给孩子的,说让孩子以后好好念书,将来考大学,去城里,再也不用吃庄稼人的苦。”

因为这句话,张丽华将张松养成了一个去大城市读书的城里人。

有着城里读书人面孔和山野莽汉眼神的张松放假回到家里,给父母和一双弟弟妹妹都带了礼物。

他是个有出息的男人,还没有毕业就已经能赚钱了。

分完礼物,他又偷偷地给张保塞了些钱,他不敢多给,因为给多了,张保就会交给张丽华。

“爹,给自己打点儿好酒。”说完又往他爹怀里塞了两盒香烟,那是从大城市里买回来的。

张丽华也有悄悄话同自己儿子说。

她将张松拉到无人的厨房,在灶火噼啪的掩护下低声问道:“打听到你爸爸的消息了吗?”

张松面无表情地摇了摇头。

他没有爸爸,他只有一个老实憨厚的做木匠的爹。

“停。”王序在监视器后喊道。

冯姒和沈戈一齐看向他,盼着他下一个字是“过”。

最后这个摇头的镜头已经拍了很多条了。

王序盯着显示器,皱紧眉头认真思索,半晌后才道:“调整一下,再试一条。”

冯姒嗔怪地白了沈戈一眼。她带着张丽华的装扮,从头发到脚尖都不是她自己的,只有那眼神是。

张丽华的眼神是外柔内刚,里面是有骨头的,支撑着她十七岁时的爱情。

冯姒的眼神则一根骨头都没有,完全是软的,弯弯绕绕像能缠住魂儿。

沈戈心头一动,竟然由这软绵绵的眼神忆起凌笳乐曾对他翻的那些白眼,突然发现冯姒的眼睛竟然与凌笳乐那么像——尽管他们一个是圆眼,一个是长眼,一个是女人,一个是男人。

他看着冯姒的眼睛,在心里暗作比较,最后得出结论:还是凌笳乐的眼睛更漂亮,那黑白分明的透彻感,还有蜿蜒上行的眼角,都漂亮极了,虽然……虽然……沈戈有点不好意思地在心里总结道,虽然凌笳乐的眼神更干净,不像冯姒这么……骚。

“嘿,想什么呢。”冯姒似笑非笑地瞧着他,全然不知自己的媚眼正抛给一个基佬。

基佬沈戈有着被凌笳乐夸到天上去的聪明,但在男女调情方面却是完全派不上用场。

两人各怀心思,却还能聊到一块儿去。

沈戈如冯姒预期的那般露出些许羞涩,轻轻一笑,回道:“没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