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8章 六亲(第3/3页)
前汉宣帝地节四年对此下了确切的诏书:“父子之亲,夫妇之道,天性也。虽有患祸,犹蒙死而存之。诚爱结于心,仁厚之至也,岂能违之哉!自今子首匿父母,妻匿夫,孙匿大父母,皆勿坐。其父母匿子,夫匿妻,大父母匿孙,罪殊死,皆上请廷尉以闻。”
卑幼隐匿有罪尊长,不追究责任;尊长隐匿有罪卑幼,死罪上请廷尉决定是否追究罪责,死罪以下也不追究责任。
子为父母匿,是不犯法的,状告了儿子反而是犯罪。
鲁王次子是不想活了吗?
长公主定了定神,问道:“大晋律法中有一条,亲亲得相首匿,你可知晓?”
“草民知晓。”鲁王次子拜道:“草民书读得不多,但也明白天地君亲师于我等的恩德,大晋律法也略知一二。只是此事却无法为草民母亲隐匿。”
“你说。”
“草民要状告母亲,犯了十恶不赦的大罪,十恶不赦中第八,不睦。”鲁王次子道:“草民之母杀草民大哥,济南王妻家洪家满门,又将其与其子驱逐出府,任其自生自灭。济南王原有数位子嗣,皆是与洪氏所生,最后流落在外,只剩下一子,得天家垂怜,免遭于难。”
这一子说的就是司鉴宏了。
长公主点了点头,又问道:“我却是不清楚,鲁王王妃为何要杀洪家满门。”
“因为鲁王府被封之前,济南王是入赘洪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