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讲 概念和定义(第5/10页)
第二种定义法是“特指”,英语中称stipulation,这个字的拉丁文原义是“讨价还价”,也就是由说理者根据具体的议题范围、内容而特别规定一个词的意思,将它限定在某一个特定的使用范围内。引用权威人士的说法或论述也是一种特指定义的方法(称“报道式定义”,reportive definition)。虽然说理离不开特指定义,但还是有人认为,不应该随意运用特指定义,因为特指定义会使公共语言的词义变得不明确。还有论者指出,公共权力随意决定词义更是一种不民主的行为,“在我们的文明中保持词义的清晰和纯粹,一个重要的作用是以此对权力者或者想篡夺权力者进行民主约束”。例如,“爱国主义”一旦作了特殊定义,就会变成爱国即爱党或者不爱党就是不爱国。“反粗俗”和“扫黄”一旦作了特指界定,就会变成对公民言论和媒体自由的不当限制。
在儿童文学作品《爱丽丝漫游奇境记》中,爱丽丝问“蛋人”(Humpty Dumpty)是否可以使用同一个字词来指不同的东西。蛋人傲慢地说:“我使用一个字词的时候,我要它指什么意思,它就是什么意思,不多也不少。”2011年10月杨振宁在与《中国新闻周刊》的访谈中说“中国现在很民主”,他扮演的就是蛋人的角色,他和蛋人一样不知道,或者假装不知道,在公共说理中,任何人都不应该随意对字词作特别定义,更不应该随心所欲地使用字词,以致是非不辨。
第三种定义是反面定义,或否定性定义,如“民主不是专制,不是独裁”。反面定义只能告知一个事物不是什么,但不能说明它是什么,因此,否定定义之后还必须要有正面的具体定义。否定定义的主要作用是排除,如“从植物学来说,马铃薯不是蔬菜”。曾经担任加拿大多伦多大学校长的毕塞尔(Claude T. Bissell)在《大学是做什么的?》(“What the Colleges Are Doing?”)一文中这样定义“研究”:“‘研究’一词常常被用在很狭隘的意义上,但我不想在这个意义上使用这个词。例如,研究并不只是指发现特别的新事实,或者某种新的科学程序,尽管这些确实是研究。研究也不只是指在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我所说的学术,除了这一些,还指出版一部传记、一个诗集、做一次能让学生开动脑筋的讲座。”2011年8月,有人批评贺卫方,说他没有学术论文,不配当教授,毕赛尔的看法显然与此不同,而他的说理则是从如何理解“研究”和“学术”开始的,运用了否定性的定义,也提出了正面的主张。
第四种是举例定义,例如“水果”的定义在《现代汉语词典》中是“可以吃的水分较多的植物果实的统称,如梨、桃、苹果等”,就是使用了举例。例如,定义“新教”:“欧洲16世纪基督教改革运动中,因反对罗马教皇统治而分裂出来的基督教各教派的总称”,便可以再加上:例如德国的路德教派、英国的清教、苏格兰的长老会、法国的胡格诺教等。又例如,“道德滑坡”指的是什么,并不容易界定,但如果列举毒奶粉、瘦肉精、地沟油、染色馒头,则意思变得具体而清楚。
第五种是词源或历史定义法。有时候,词源或词义变化的历史可以帮助定义,我在定义“说理”、“说服”等词时就用了这个方法,这种定义法有时也可以看成是一种特指定义,限定一个字词在特定范围或语境中的意义。字词的意义最初往往比较单纯,比较复杂的意义大多是后来衍生的。例如“粗俗”(obscene)一字就是从希腊语来的,原义是“舞台外”(不让观众看见)。在希腊悲剧中,舞台上不表演暴力场面,暴力往往都是在舞台外发生的,如俄狄浦斯挖掉自己的双眼,安提戈涅的未婚夫自杀。暴力还经常是由一位“信使”来报告。不表演暴力是因为暴力令人厌恶(虽然实际上是发生的),因此避免从暴力得到娱乐是一种文明行为,反之便为粗俗,以这一标准来看,中国那些充满杀戮场面的电影、电视剧,包括所谓的经典之作(如《三国演义》)都是“粗俗”的。当然,今天粗俗主要是指性暴露的东西,而暴力则是相对被人们接受了的。“粗俗”一词的变化反映了历史中价值观的变化。字词的原义可以帮助人们丰富对词义的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