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中国需要公共说理教育和公民理性(第4/12页)

小学五年级以后,初、高中阶段一直继续用说理评估作为一项阅读的基本要求。其中又以六年级为最关键的一年。六年级对学生说理评估能力在五年级的基础上有了系统的要求,一共有三项:一、判断作者结论所用论据的合适性和恰当性;二、用准确、有说服力的引述语来合理地陈述观点;三、察辨文本中缺乏论据支持的推理、谬误推论、说辞和宣传。3

在具体教学中,六年级公共说理分为两个部分:一、辨析逻辑谬误;二、提防宣传。这两项都需要在实际阅读中通过感性、具体的实例,不断让学生讨论和加深印象。要辨析的逻辑谬误有五种: 过度简单化、浮泛空论、循环论证、虚假两分法、无凭据推理。要提防的宣传手法有十种:人云亦云、谩骂、偏见、势利、老百姓的话、吹嘘、“科学”根据、证词、恫吓战术、株连。这两部分的内容在有的教科书中合并为“逻辑谬误”,因为“宣传”本来就是一种利用一般人逻辑思考弱点和缺陷的误导话语。

六年级的公共说理的重点在于区分“事实”和“看法”,这是在小学四、五年级就已初步涉及的内容。事实是公认的知识,而想法只是个人的看法。任何想法都不具有自动的正确性,都必须经过证明才获得正确性。证明也就是说服别人,清楚地告诉别人,为什么所说的想法是正确的,理由是什么。看法必须加以证明,提供理由。四种常用的理由是:事实、例子、数据、专家意见。

六年级的公共说理强调:“客观事实”与“个人看法”之间有两种辨认方式。第一,事实的陈述是可以确认的,如“林肯是美国总统”。而看法的陈述则必须通过说理、讨论,才能确认,如“林肯是一位伟大的总统”。第二,事实陈述使用那些具有可共同确认词义的字词,如“圆形”、“欧洲”、“木头”、“有毒物质”等等。而“看法”使用的字词是个人理解的,如“美好”、“丑陋”、“棒”、“爽”、“折腾”、“胡闹”。归纳起来便是,事实说:“请你核实。”看法说:“我说对,就没错。”事实陈述是谦虚的、协商的;而看法陈述则是傲慢的、独语的。

七年级对学生“说理评估”能力的要求是:“评估作者在支持结论和立场时所用的论据是否适当、确切、相关,并注意有偏见和成见的例子。”其中“注意‘偏见’和‘成见’”是新要求,也是从形式逻辑向社会公正内容过渡。八年级要求复习六、七年级的“说理评估”,重点在“评估文本的统一性、连贯性、逻辑,以及内部的一致性和结构”。5

七年级和八年级读物的内容比六年级要深,分析的不当推理和谬误论述也更复杂。例如,八年级课本中已经有美国经典作家的作品。在阅读作家埃德加·爱伦·坡作品的时候,课本中有一篇含有说理谬误的评论,评论写道:“爱伦·坡的小说、诗歌写的全是心智不宁,甚至疯狂的人物。”教师会告诉学生:这里的“全是”犯了“普遍泛论”的谬误,常见的泛论表述法包括“每个……”、“所有的……”、“大家都……”、“总是……”这一类用词。评论还写道:“自己精神没有问题的作家是写不出这种故事的,不然爱伦·坡又如何能体会什么是疯狂。”这里犯的是“虚假对立”的逻辑谬误(要么“疯”,要么“不疯”)。其实,作家写疯子可以运用想象,不一定自己非要是疯子不可。评论再写道:“我们知道,作家都有些怪,特别是那些写恐怖故事的作家。”“我们知道”类似“毋庸置疑”、“众所周知”、“大家都知道……”,犯的是“本来就有问题”的逻辑谬误,因为“所知道”的恰恰是有待证明的。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