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集(第7/8页)
颜玉:“呃,孙律师,根据你的经验,在你们大陆,由法院指定的律师为被告人辩护,会站在被告的立场上吗?”
律师:“按照大陆的理论,律师,无论是被告人自己聘请的还是法院指定的,都和检察官一样,都是站在法律的立场上。不过检察官的职责是提出被告有罪或罪重的理由和证据,而律师的职责,是提出被告无罪或罪轻的理由和证据。说法上是这样的。”
颜玉:“孙律师,你能代替那位指定律师出庭为他辩护吗,我想你应该更有经验。”
律师:“法院已经指定了律师,被告自己又没有提出更换,所以我没有理由提出更换律师的要求。”
颜玉思考了一下,问:“什么时候开庭?”
律师:“十月十五日。”
法庭。白天。
吴晓的审判开庭。旁听席上坐满了听众。听众以年轻人居多。
天堂乐队的三个人也入了场,找座位坐下。和周围的年轻人打着招呼。
辩护律师和检察官已经各就各位,分坐两厢。
两位检察官看看几乎座无虚席的旁听席,悄悄嘀咕。
检察官甲:“今天怎么来这么多人。”
检察官乙:“听说他在北京还算是小有名气呢,有不少乐迷呢,年轻人都喜欢他吹的那个萨克斯。”
检察官甲:“好嘛,追星族都追到这儿来了。”
旁听席的一个角落里,坐着林星。
审判长和审判员入席。大家起立。
审判长宣布:“吴晓包庇案,现在开庭。带被告人吴晓到庭。”
侧门打开,吴晓被法警带出,旁听席上一阵骚动,大家都引颈张望,个别人甚至鼓掌欢迎。
审判长:“肃静!”
林星的眼睛几乎不敢看吴晓。他的头发从来没有剃得这么短过,毛茸茸的只剩下可怜的一层。短头发使他有一种很委屈很幼稚的样子,惟有神情老成麻木。他目不斜视地走到被告席上。
机场。白天。
一架飞机落地。
颜玉走出机场,匆匆乘车离去。
街上。白天。
一辆轿车快速驶过街巷。
法院。白天。
轿车在法院门前停下,颜玉下车快步跑进法院。
颜玉在法庭门口被警卫拦住,她喘息着与警卫交涉着什么。
法庭。白天。
检察官正在从容不迫,抑扬顿挫地发言:“……那么警方在对吴长天死亡现场的勘查中,从吴长天的身上搜出一张在吴长天死亡十五个小时之前购买的北京至广州的飞机票,公安局在民航售票处调查时发现,购票底单上的购票人一栏里,填写的名字正是被告人吴晓,留的联系电话也是被告人的。这里有民航机票购票底单和公安机关的现场勘查记录,请法庭过目。上述证据说明,被告人确实是在吴长天罪行败露之后,协助其畏罪潜逃。显然,构成了包庇罪。”
法庭查验了公诉人出示的证据,然后,审判长问:“辩护人对上述证据有无异意?”
律师发言:“辩护人认为,公诉人所列举的上述证据,只能证明被告人为其父购买了机票,并不能证明被告犯有包庇罪。包庇罪是明知对方有罪而故意予以包庇的行为。刚才我列举的证据表明,被告人在购买机票时,并不知道其父犯有罪行,因此帮其父购买机票这一行为并不存在包庇的主观故意。”
审判长:“公诉人还有其它证据要向法庭提供吗?”
公诉人:“有。我请法庭宣读吴长天死亡当天,被告人的妻子林星在回答公安机关询问时所做的证言。”
审判长:“请书记员宣读北京市公安局刑事询问笔录。”
林星惊呆了,她看到吴晓的面孔一动没动。天堂乐队和乐迷们一阵骚动。
书记员宣读:“下面宣读北京市公安局一九九九年七月三十一日刑事询问笔录。”问:“……吴晓爸爸和李大功涉嫌杀人,吴晓到底知道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