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第4/7页)

在作这类思考的时候,歌尔德蒙身上便激荡着他母亲的血液,内心深处油然产生一个流浪者对于定居的小康市民的鄙视和自豪感。有几次,他对自己学的手艺和他师傅讨厌得什么似的,每次都差一点逃走。

师傅呢,也已经多次后悔自己同意教这么个难以对付的不可靠的年轻人,使自己的耐心受到严重的考验。一当他了解歌尔德蒙的品行,了解他轻视财富、浪费成癖、不断谈情说爱、经常与人殴斗,对他就更没有好感;原来他把一个不可信赖的吉卜赛人收留在自己的家里了。这个流浪汉的眼睛怎样盯着他的女儿莉丝贝特,他不会视而不见。但他对这小子仍一忍再忍。他并非出于义务感和谨小慎微才这样做,而是为了那尊他眼看渐渐成形的使徒约翰像。对于它,尼克劳斯怀有一种心灵相通的感情和喜爱,虽然他不肯完全向自己承认。他留意着,这个从森林中跑到他身边来的吉卜赛人,如何把那幅尽管动人而美丽、但却很笨拙的素描画——当初就是为了这幅画他才收下了歌尔德蒙——慢慢地、狂热地、但也是坚持不懈和准确无误地,变成一件木雕的使徒像。尽管歌尔德蒙性情变化无常,工作时断时续,师傅仍毫不怀疑这尊雕像总有一天会成功。到那时,它会是一件他的助手们谁都永远做不出来的作品;就算大师吧,它也不可多得。师傅尽管有很多看不顺眼自己学生的地方,常常指责他这个不对,那个不该,对他大发雷霆的次数也不少——可对他的约翰像,却从未说过一句不称心的话。

这些年来,歌尔德蒙已渐渐失去曾经讨得那么多人欢心的翩翩年少和天真烂漫的风度。他已成长为一名健壮的美男子,为妇女们所热烈恋慕,但却已不那么使男人们乐意。自从纳尔齐斯把他从童年的无邪的睡梦中唤醒,漂泊天涯的生活给了他磨练以后,他的内心也如外表一样发生了变化。他早已从一个俊俏清秀、性情温柔、虔诚向善、乐于助人的谁都喜欢的修道院学生,变成了完全不同的另外一个人。纳尔齐斯唤醒了他,妇女们使他开了窍,流浪生活磨去了他的稚气。他没有朋友,他的心里只有女人。女人很容易赢得他,只要含情脉脉地一瞥就已足够了。他很难对一个女人不顺从,他对她们总是有求必应。尽管他对于美的感觉异常敏锐,特别喜欢青春妙龄、含苞待放的少女,但面对那种不很美和不很年轻的女人的诱惑,他也不能无动于衷。在跳舞场上,他有时去追求某个无人问津的失去了勇气的老姑娘,这样的姑娘能博得他的怜悯,但也不仅仅是怜悯,他还有永不消失的好奇心。一当他爱上一个女人——不管这爱是持续几个礼拜,或者仅仅几个钟头——那么她对于他都是美的,因而也会一心一意。经验告诉他,任何女人都美,都有使人幸福的本领;那种其貌不扬、为男人轻蔑的丑女往往爱得格外热烈专注,那种半老徐娘更有胜过母性温柔的、带着哀怨的浓情蜜意;每个女人都有自己的秘宝,每个女人都有自己的魔力,发掘起来令人无限幸福,所以在这一点上,女人全都一样。就算缺少青春和美貌吧,那她也会用某种特殊的举止风姿进行弥补。只不过并非任何女人都能拴住他同样长的时间。纵然他对年轻貌美的和年长丑陋的在爱抚时都一样温柔,一样怀着感激,从不中途退却,但也有些女人却能使他在两三夜甚至十天半月的恩爱之后仍恋恋不舍,另一些女人呢,只过一夜便失去魅力,被他忘记。

爱情与欢娱,在他似乎是唯一能真正使生命温暖和充满价值的东西。他根本不知道荣誉为何物,主教也罢,乞丐也罢,在他是一样的;金钱财产拴不住他的心,他蔑视它们,不肯在任何时候为它们作一点点牺牲,如果偶尔赚到了许多钱,便不动脑筋地统统挥霍掉。对女人的爱和两性的嬉戏,在他眼里是高于一切的。他常常喜欢悲观感伤,根源就是他已体验到了欢娱的须臾即逝。情欲一触即发,熊熊燃烧,但转瞬间却已烟消火灭——这对他似乎是一切体验的核心内容,已成为生命的一切欢乐与一切痛苦的形象性说明。他也能够像沉湎于爱情一样,沉湎于感伤与世事无常的恐惧中;感伤似乎也是爱,也是欢娱。正如爱的欢娱在最紧张幸福的高潮已注定于下一瞬间必然减弱和重新消失,内心的孤寂和愁闷也肯定会突然被欲望吞噬,重新转向生活的光明面。死和欢娱是一回事。你可以称生活之母为爱情或欢娱,也可以叫她是坟墓和腐朽。母亲夏娃啊,她既是幸福之源,也是死亡之源;她永远地在生,永远地在杀;在她身上,慈爱与残忍合而为一。歌尔德蒙把她的形象久久地藏在自己心中;对于他来说,她已变成一种比喻和神圣的象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