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庸的恶,责任与良知(第3/4页)
美国在五十年代初曾经一度产生麦卡锡主义,疯狂迫害共产党人以及异议知识分子,阿伦特本人也深受其害。但是,这股“划一主义”的狂流没有肆虐多久,便很快得到纠正。阿伦特深信,其中最重要的原因,是因为美国拥有以联邦宪法为核心的各种自由制度。
《共和危机》是阿伦特于1972年出版的另一本文集,收入三篇论文和一篇访谈录。这些作品见证了六十年代越南战争、学生暴动、黑人民权运动以及七十年代前期以美国为首的世界性动荡,体现了阿伦特的政治卓识。其中,曾经在《论革命》中所强调的公民参与对于保护美国共和制并促使其健康发展的思想,特别富于时代实践的意义。
关于政治谎言。1971年6月,《纽约时报》披露了由国防部长麦克纳马拉授意的机密文件,其中包括美国卷入越南战争的决策过程的记录,这就是当时著名的“五角大楼文件事件”。这些文件的内容,暴露了有关政治领域中的欺骗的诸多问题。阿伦特指出,事实是脆弱的,谎言更可能成功,尤其是来自政府的谎言。她说:“由于说谎者拥有预先知晓听众希望或者期待听到些什么的极大优势,因此谎言通常比现实更可信,更合乎理性。”其中一些谎言很容易被事实戳穿,但某些类型的谎言则可以将事实真相从人类的存在中完全抹掉,从而侵犯和损害了人类的自由。她指出有两种相关的说谎方式,一种属宣传性质,如越战;另一种则属专家、政治智囊人物所为,它一开始就带有自我欺骗性质,因为决策者生活在阿伦特称之为“去事实化的世界”。不过,对于政府的欺骗,她并不感到特别沮丧,理由就是她对美国一直处于自由状态下的新闻机构对民众服务方面持积极评价的态度,——即使政府文件有着严密的保密分级制度,也难不为美国民众所知道。此外,美国人民的天性中具有一种抵制破坏自由的力量的东西,这也是她有信心可以战胜政府谎言的希望之一。
关于公民不服从。阿伦特相信,公民不服从首先是一个美国现象,因为它源自一个契约社会中的公民对于法律的道德责任。她将公民不服从与良心的抵制进行区别。公民不服从是集体的、公开的、以挑战政治权威的正当性为目的的社会运动,而良心反抗只是个人性行为。参与公民不服从的人都是有组织的团体的成员,这些团体出于某个观点的一致性而联合行动,并共同采取反对政府的立场。当然,这得从宪法上对诸如言论自由、结社自由、游行罢工自由等等基本人权有着切实的保障,就是说,即使同属于一个基于同意的社会,这种同意也是必须隶属于不同意的权利的。她提供的思路是一个“契约论传统”——政府必须取得人民同意(容许异议),如政府已违背托付,人民有权利不服从。尽管公民不服从也许会转化为暴力行为,对于共和制而言具有一定的破坏性,但是,鉴于社会上公民参与的减少,各种形式的自愿联合的减少,阿伦特仍然鼓励美国政府考虑将公民不服从问题纳入法律体系之中,一一因为她相信,这是一个自由国家自信有能力保护人类自由的一种手段。
关于暴力。在《论暴力》一文中,阿伦特对权力、权威、强力和暴力作了区分。她把暴力和权力对立起来,认为暴力只能导致破坏,但不能创造出权力,一旦开始便无法控制,所以,暴力行动所产生的最可能的结果便是“一个更为暴力的世界”。而权力,在她看来是尊重人类的多元样态,使政治自由得到保护的力量。当一个团体或政府发现权力正在丧失时,很容易试图通过暴力来继续掌控权力。她认为这是不可能的,因为当暴力出现时,权力即明显地处于危险之中。阿伦特关于暴力的论述,多局限于一个契约国家一一民选政府的理论前提。她将权力过分合理化,不但忽略了权力中隐性的合法性暴力,也忽略了不同政治势力在某种历史情势中的变动关系。这里,大约是因为她在68年学生运动中,瞥见了二十世纪上半叶极权主义运动中群众的不祥的阴影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