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卷 巴黎——意大利——巴黎(1847—1852) 第三十九章(第5/9页)
“该人今后不得再次入境,否则将根据上述法令第八款给予惩处(即一个月至六个月之监禁及罚款)。
“本命令应采取一切措施予以贯彻。
“本命令由巴黎警察局长皮·卡利埃于1850年4月16日签发,并由警察局秘书长克莱门·雷耶尔副署。
“文件旁注:已阅,同意照办,内政部长朱·巴罗什签字,1850年4月19日。
“发文日期:1850年4月24日。
“巴黎城区,尤其是杜伊勒里区警察局长埃米尔·布莱为执行巴黎警察局长4月23日之命令,特决定向亚历山大·赫尔岑先生宣布上述命令原文……”这下面是照录命令全文。这就像孩子们讲小白牛的故事,每次都要重复一句:“要不要给你们讲小白牛的故事?”16
接着是:“兹特请该赫尔岑于二十四小时内前往警察局领取通行证,并由本局指定其离开法国之出境地点。
“为避免上述之赫尔岑先生声称并不知情(这算什么语言!),兹特将本文件开始时所宣读之命令副本留交该人……”
我在维亚特卡省秋法耶夫办公厅里的那些同事,那位一口气可以写满十张纸的阿尔达绍夫,那些韦普列夫、施京和我那位长醉不醒的科长在哪里?要是他们知道,在巴黎,在出了伏尔泰、博马舍、乔治·桑和雨果之后的法国,有人还会写出这样的妙文,那一定会高兴得心花怒放!我父亲的庄头瓦西里·叶皮凡诺夫见了这份命令,也一定大为赞赏,他为了表达他的深刻敬意,总是这么给他的主人写报告:“今接奉老爷刚从本班邮车送达之命令,兹特立即向大人报告……”
这种叠床架屋式的愚昧无聊的文章做法,只适合那个盲目的、神志不清的老婆子忒弥斯17的口味,难道还不应该彻底消灭吗?
宣读命令没有产生预期的效果;巴黎人以为驱逐出境等于亚当被赶出伊甸园,而且不准携带夏娃;其实对于我却相反,我一切都无所谓,巴黎的生活已开始叫我厌恶。
“我应该什么时候上警察局?”我问,尽管心里怒不可遏,仍装得和颜悦色的。
“我认为最好在明天早上十点钟。”
“完全可以。”
“今年春天来得早,多么早。”巴黎城区尤其是杜伊勒里区警察局长说。
“非常早。”
“这是一家古老的旅馆,米拉波18常在这儿吃饭,因此才用他的名字命名,您大概对它很满意吧?”
“非常满意。可是您想,与它的分手却来得这么突然!”
“这确实是不愉快的……它的老板娘库赞小姐既聪明又美丽,还是著名的勒诺尔芒19的好朋友呢。”
“您倒想想!多么遗憾,我竟不知道这事,她大概也从她那儿学会了占卜术,可以预先把卡利埃的这份请帖告诉我呢。”
“哈哈……您知道这是我的任务,祝您愉快,再见。”
“算了,一切都可能发生,祝您愉快,再见。”
第二天我到了耶路撒冷街,这地方比勒诺尔芒小姐更为著名。起先接待我的是一个暗探似的年轻人,留着鬓髯和唇髭,全部举动都像一个先天不足的小品文作家,或者没有成名的民主派人士。他的脸色和眼神说明,那种对享乐、权力、财富的如饥似渴的想望已深深腐蚀了他的灵魂,那是我在西欧人脸上经常看到,而在英国人那儿从未看到的。他大概担任这差使还不久,因此得意扬扬,讲话时盛气凌人。他向我宣称,我必须在三天内动身,没有特别重要的原因不得推迟。他那傲慢的神色,那讲话的口气,那面部的表情,都使我不想跟他商量什么,便向他鞠了个躬,戴上帽子,然后问他,我什么时候可以见到局长。
“局长只接见那些曾书面提出申请的人。”
“那我可以马上写。”